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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赛事是赛马。蒙古人是活在马背上的民族,马术是最被他们看重的一项求生、战斗技巧。就象汉人要考八股,进科举一样,一个善于驯马、赛马、射箭、摔跤的男人,才是草原上的英雄。杨凌以为所谓赛马就是一帮人骑在马上,有人一声令下便一轰而出,跑到预定地点再绕回来,最先到达的人便是头一名,想不到这赛马还分走马、颠马和快马三项。每一项合格的人才能参加第二项比赛。那位活佛和大喇嘛们仅是祭典活动就闹腾了一个上午,下午只有一项走马大赛,本来兴致勃勃站在帐外观看的杨凌只瞧见上千号人骑着马,在草原上如闲庭散布一般慢悠悠地前行,实在是无聊之极,恰好昨天睡眠不足,这顶比赛又没什么风险,他打个哈欠,便回帐中睡觉去了。外边,那些参赛的牧民仍在小心翼翼地行进着,他们什么民族都有、什么岁数都有,一个个身着自已最华丽、最干净的一件袍子,扎着彩色腰带,头缠彩巾,骑着洗刷的干干净净、毛发发亮的骏马,在事先设好的一道道小小障碍物间灵巧地行进。不需要报名,这里也没有会务组来受理报名,只要牵着你的马赶到起点,那就算是参赛人员了,也没有裁判,所有的牧人都是裁判,如果哪个人艹控马匹不够稳健、灵活,碰倒了地面的小旗子、小栅栏,那么根本不需要有人指出,参赛者会自已退出比赛。他们敬畏实力,也尊重实力,没有人敢厚颜继续下去成绮韵见杨凌回帐,便也随了进去,轻轻给他捶着大腿,温声絮语地陪他闲聊着,直到他躺在狼皮褥子上睡熟了,才为他轻轻披上一件袍子,吩咐人把毡包上耳洞似的小窗子遮帘都放了下来,这才独自回到帐前的巨伞下。成绮韵舒服地在一张大椅上坐了下来,上边有一个巨伞,挡住了阳光,她的脸上还是又系了一块雪白的丝巾,只露出一双魅惑众生的美眸。不但要挡阳光,还要挡风尘,成绮韵对自已娇嫩的肌肤爱惜的很呢,就连那满月似的丰臀下,都垫的软硬适度,十分的舒适。伸手一招,立即有人捧上一杯雨前龙井,成绮韵笑眯眯地接过茶,轻轻抿了一口,眼睛注视着渐渐走到面前的那些骑士。她看到崔莺儿了,左右是封雷和荆佛儿,看得出来,前后左右还有许多人是崔莺儿的部下,因为那些骑士,都在有意无意地护住了他们三人,阻止别人有意靠近,挤迫她们的战马犯规。这种大赛,如果仅仅是为了争取一份荣誉,或许不会有人作弊,但是如果比赛的赏金是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和一个势力庞大的族群、一个王爷的尊荣,那么就不会有人吝于搞些阴谋诡计了。那些大家族的少爷们,都带着大批的随从参加,他们的使命就是尽量破坏别人马匹的稳健前进,包括自已主子前路上如果有不好通过的地方,那就主动迎上去犯规,把彩旗踢开。所以这一场看似很乏味的比赛,对场上的人来说,仍是紧张无比,一千多名参赛者,现在路刚刚走了一的战士,他们已经举起刀枪,向冲过来的白衣军迎了上去。这些羊就是他们今冬的粮食,是他们的全部财产,如果失去它们,那么他们最终的结局仍是冻饿而死,或者沦为奴隶,这是为了生存而战。然而,即便他们早有准备,也不可能同这样一支强悍的力量抗争,更遑论仓促应战、战士极少了。白衣军马不停蹄,一刻都不犹豫,就象虎入羊群一般,狂野无比地杀进了牧民之中。牧羊犬狂吠着,在主人的驱使下向着骑在马上的庞然大物愤怒地嗥叫着,快马前冲的力量太大了,一柄锋利的长枪指向了它,“噗”地一声,毫不迟疑地刺穿了它的肚腹,然后拖枪前行,枪钩把狗尸拖出几丈远,当一个牧人举起弯刀,策马狂驰过来时,那柄枪已经举了起来,带着浓浓的血液,把他也象一条狗似的,剌穿在地。名震关外的白衣马贼名不虚传,他们所过之处人仰马翻,不断有人惨烈地嚎叫着栽到马下,马贼们对付这支力量严重分散的牧民部落十分容易,攻击如行云流水,毫不迟滞。一个年轻的孩子红着眼睛举起了缨枪,再过三年,也许两年,他或许就能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战士,然而现在他的双臂仍嫌稚嫩,那个白衣军的头领,一脸大胡子,豹眼环睁的大汉举枪荡开了他手中的长矛,顺手抽出肩后红绸系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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