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悍对饶也一见钟情,他见到饶也那会儿已经混出点名气了,被不少姑娘勾搭过,但都没成功。“姑娘”这词儿在他心里是一块阴影,不是说他不喜欢姑娘,而是他没见过能让他喜欢的。
那天晚上他照旧来到老绵的酒吧等待上场,在等待的间隙里他看到台上的饶也。
饶也个子不高,一六五,有双在同等身高中的人群里过长的瘦腿,身材前不凸但后翘,可这个后翘也得是两人私密相处时才能瞧见。她一头长发披散,模样看不清楚。从台下望台上,总之就是一没什么曲线的麻杆儿。
那天是程悍在北京首次登台亮相,他早早地醒了,洗漱和穿戴都已完毕,然后抱着吉他开始练习。
“准备的差不多了?”关青推门进来。
“嗯,差不多了,”程悍抱着吉他看他,“好像太长时间没唱了,感觉有点儿紧张,不知道唱不唱的好。”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许以情深似海的柔情和深沉,在这片刻如海的深沉里,关青恍惚看到程悍那颗热烫的心正稳健地跳动,红色的鲜血从心室奔入血管,流进他的五脏六腑,烫灼他的灵魂。
一个充满热血和野性的男人,一个走过平凡和起伏,却仍旧凝望着他的男人。
“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因为我的身体现在已经干枯,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一定很好!”关青对他微笑。
程悍说:“要不我先给你唱一段儿,练练嗓子,顺便让你听听好不好。”
“好啊!”关青兴致盎然地坐到床沿,神色期待又全神贯注。
程悍吁了口气,“我唱了?”
关青觉得他还真是有点儿紧张,笑道:“唱吧,我听着。”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可惜啊可惜,这幸福走的太突然了。他们在北京第二年的夏天,某个夜里,程悍对他说:
“青儿,我今天见到一姑娘,特...与众不同!”
可这姑娘一开口就震住全场,她当晚唱的是二手玫瑰的《春天的故事》,这歌儿难唱也不难唱,二手的歌总有点儿二人转弯弯绕的调子,一般人拐不好。
但她拐的好,不仅好,还特动情,能拐进人心里去。她一开始唱,酒吧里嘈杂的人声就不自觉小了,众人都捧着酒杯很认真的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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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第1/3页)
所以梦想是什么样子?程悍依旧没有一个精准的答案,但他想把音乐当成梦想的那群人,他们所期望的梦想的样子应该就是一个不太体面的老男人,将他人生中经历的美好沧桑用残喘的歌声唱进听众心里,唱完后生活依旧是那个半死不活的样子,但在他歌唱的那一瞬间,让听众和他自己得以正视内心的情感。
程悍没有再在学习音乐时偷懒,他知道自己后天的不足已经形成,只能扩大他先天的优势以弥补这个不足。
可他好像注定就该走音乐这条路,一个星期以后他可以用吉他不太流利地弹出相对简单的旋律,半个月以后他可以断续地弹出《爱的罗曼史》,距离邵彻许下的一个星期的期限似乎过了很久,可也许是程悍的个人魅力,总之没人提起这茬儿。
程悍做了个龇牙咧嘴的表情,而后收起嘻笑的态度,突然正经起来。
他扫了一下琴弦,抬头看着关青认真地对他唱到:“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你问我还要去何方,我说要上你的路。”
地下室低瓦数的白炽灯照着三面白墙,这房间陈设简陋只有一张木凳,一张三屉桌,还有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屋里最贵的物件就是程悍怀里的木吉他,还是从邵彻那儿借来的。吉他保存的很好,木质漆面仍旧光亮,弹吉他的手指只能算修长,并不纤细。它泛着粗粗的青色血管的手背布满时光遗留的旧伤疤。手的主人时而低头拨动琴弦,时而抬起双眼专注的凝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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