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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练胆。
公输琉璃要阿呆做的事情很简单,踢翻一个曾经欺负他欺负的最狠的乞丐的碗。
踢碗在乞丐们的规矩里有着很特殊的意思。就好比有些人打人不打脸一样,乞丐之间,互相争斗,哪怕打出人命,但也很少踢碗,就跟很多道上的规矩一样。
老乞丐并不老,他只是相对于其他乞丐来说比较年长。老乞丐是整个南区的乞丐头子,早些年做过草寇,杀过人,后来没办法了被逼到了福津城躲风头,一躲就躲成了乞丐。福津城的乞丐规矩没有言明什么,但就跟很多地方的潜规则一样,新来的人总是要被排挤要被教训一番的。
可老乞丐比较能打,虽然连入武道都做不到,但寻常的拳脚功夫对付这些乞丐也绰绰有余,久而久之,打出了一片名堂,靠着狠厉的手段做了乞丐头子,虽然明面上落魄些,暗地里过得倒也滋润。
老乞丐这辈子欺负过很多乞丐,他认人极准,知道什么样的人有血性适合做他的手下,也知道什么样的人表面上没脾气实际上逼急了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当然他还知道有些人看起来很胆大,实际上一打架就腿抖。
老乞丐为了钱,什么事情都能做。东区的乞丐头子不会真的对阿呆下死手。因为他们只是一般的地痞流氓,而老乞丐也是地痞流氓,只是手上有人命的,和没人命的截然不同。
当一个人杀过人后,无论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都不可能毫无触动,这样的触动也许会让人如受雷击,从此性情大变,也许只是如同喝了一口后劲很大的酒,纵然不会马上改变一个人,但会慢慢的,慢慢的改变一个人。
等到自己察觉自己变了的时候,往往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见过的人太多,所以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很少。
其中就有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没有隐忍的睿智,也没有敢于反抗的勇气,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任何东西到了极致都会让人印象深刻。老乞丐很少见过那样的孩子,无论被怎么欺凌,始终无法在那孩子的眼睛里找到一丝反抗的怒意。只有摇尾乞求的可怜。
所以再次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看着这个孩子穿得像个小书童,以为是这孩子被哪家的有钱人给看上了,让他做了书童。
但奇怪的是,无论这孩子做了什么,都不该来到南区的乞丐街,这是乞丐们平日里休息的地方,到了夏日,老鼠,蚊蝇,饿死之人的腐肉,蛆虫以及满身恶臭的乞丐会使得这里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
就好比一个九岁的小女孩,乖巧懂事,用机弩射杀了一个人后就慢慢变得对生命漠然,尽管那是一个仇人。
老乞丐也一样,他杀过人,不多,但他很能留住自己杀人时的气势,所以乞丐们都怕他。
阿呆更怕他。但阿呆现在很听公输琉璃的话。那个背着红伞的小姑娘就是阿呆的神。他的神已经知道了没办法让这个善良的阿呆杀人,变坏,不对,是变得强大起来,是要一步一步来的。
“小废物,怎么?混到哪家有钱人府邸里了,要来孝敬爷爷了?”老乞丐没有把阿呆看在眼里。
老乞丐周边的一众乞丐也没有把阿呆看在眼里。即便阿呆现在的这幅模样完全不是一个乞丐,但欺负过阿呆的这群乞丐们,都明白阿呆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这样的人,便是被人欺负到死,也不会反抗。这便是阿呆。
但公输琉璃已经不指望阿呆能做些啥。至少不是立竿见影,她决定带着阿呆把福津城的乞丐欺负个遍。而处于朋友义气,她会把欺负过阿呆的乞丐
但公输琉璃不知道这些,其实阿呆,也不知道。可即便他不知道,让他做出这样的事情,似乎也很难,至少这一刻,他的腿是抖着的。
他有些艰难的走到了老乞丐身前。老乞丐很好奇,这个小哑巴要做什么。
阿呆什么也没做,他应做的,便是轻轻伸出脚踢翻老乞丐的碗,老乞丐只是看到阿呆走到了自己的身前,战战兢兢的。
第二十五章:懦弱的小乞丐(二) (第2/3页)
实还算热闹。
而当一座城有了自己的特点,比如特别容易招来乞丐,盗贼,亡命之徒这种,那么它的名气越响亮,它的就越容易招来这些人。
这便是福津城被誉为乞丐城或者说成为了乞丐城的真正原因。
如果说福津城的北区和西区是活在阳光里福津城最正面阳光的躯壳,那么南区的乞丐街,便是这座城市的阴沟。
这里每天都有着最为肮脏的交易。
小乞丐,亦即阿呆其实很畏惧这个老乞丐,尽管现在他也是个孩子,但过往里更早的童年让他明白了这个老乞丐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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