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是,”方瑛轻哂。“那么,是谁让你来问我的?”
“谁呀?”香坠儿想了想。“嗯,公公提过,婆婆也提过,还有大姊、小叔、姊夫、大妹……”
“那我先去拿壶酒来。”要驱寒,喝酒最有效。
当香坠儿拿了酒,又拎了一件长袍回到院子里来时,方瑛已经开始练枪了。
他几乎天天都在混,但偶尔也会练练枪法,也总是要她在旁边陪他,而香坠儿也不能不承认,不懂武功的方瑛确实要得一手好枪法。
“好好好,披上就披上!”真是拿她没辙。“走吧,回屋里去。”再待下去,她可能会拿棉被来给他裹起来了。
“夫君?”
“嗯?”
人说枪为百兵之王,又说是百兵之贼,那是因为枪的威力强、速度快又富于变化,往往使敌手防不胜防,这三点,方瑛可说是淋漓尽致的将其发挥到极致,虚实奇正、进锐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真可谓一枪在手,所向无敌。
“他要是会武功,在战场上应是一人可抵千军万马了!”香坠儿喃喃自语道。
点拨扎刺、拦扫圈缠,如银光砾砾,寒星点点、千变万化、奇幻莫测,就连香坠儿看得都有些眼花撩乱之感,那不仅要气力,更要有应变的智慧,所以使枪者都是智勇双全的人,方瑛可说是当之无愧了。
所以她也很纳闷,听大姊说,当初方瑛苦练枪法就是为了上战场,为什么到后来,他却又不愿跟他爹走一样的路呢?
“快披上,夫君!”
“你的枪法好,又都跟着公公上战场,为何就是不愿意接下军职呢?”
方瑛瞥她一眼。“怎么?你希望我上战场领军功,做个风风光光的大将军?”
“才不要!”香坠儿毫不迟疑的摇头丢出否决票。“我宁愿夫君是个平平凡凡的人!”
第10章 (第3/3页)
因为他裸着上身。
“那才够劲!”方瑛豪迈的道。
男人就是要不怕流鼻涕,女人才会爱。
雪花仍不止,方瑛却已练得满身大汗,还冒热气,像刚出笼的馒头,香坠儿看得直打哆嗦,他一停下来,她马上把长袍往他身上披。
“我不冷。”
“人家看得会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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