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走着去?”
“因为走着要十分钟,我怕我儿子没那么长时间的血可以流。”
道格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他劫持追债人的儿子时,是毫不犹豫直接拿倒划了小男孩的脖子,直接见血的那种。
原来的剧本里,追债人不断摔门,喊的是,从来没有人敢这么搞我。
而在重视亲情的威廉和惠勒看来,结合之前追债人不许别人在自己儿子面前说脏话的小萌点,他在这里喊“不许伤害我的儿子”,会更加的合理,引起共鸣,让观众对他产生好感。无论观众的角度是保护孩子的父母,还是被父母保护的孩子,他们都能被那一幕震撼并感动。
莱奥纳多的戏份就是站在追债人的一边,没有台词,也没有动作,很容易完成的戏份。
然后,追债人就猛地朝着停在路边的一辆车,狠狠的撞了上去。毫无准备的道格当场昏迷。
追债人救下自己的儿子,等着道格醒来,一边不断拿门撞着道格的头,一边面孔狰狞的对他怒吼,一字一顿:“没有人!可以!伤害!我的!儿子!”
电影之前的叙事,之前一直都在用很平静的拍摄手法,无论是枪-战,还是别的什么,都很平静,用调侃的语调说着一个黑色幽默。所以,追债人在快电影快结束这一刻的爆发,也是在帮观众发泄他们前面一点点积攒下来的无法言说的胸中之意。
演员演好了,会给观众一种爽感,极大的愉悦;演不好……
不,惠勒不会让汉克斯演不好的,汉克斯也不会允许自己演不好。这幕戏是他这个没什么戏份的角色,最出彩的地方,也是能让他被所有人铭记的原因。
惠勒对莱奥纳多很是满意,对威廉道:“一个好的演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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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来地球的第四十五天:【二更】 (第2/3页)
报酬后回来时,发现道格劫持了他的儿子,逼他把钱交出来。
追债人压抑着怒火,忍耐道:“我已经把钱给我的老板了,不过我可以带你去见他。”
道格同意了,追债人开车。
看过剧本的人都能感受的到,如果演好了,说不定汉克斯这个角色,会比主角,还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里谈到的深刻,是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忘的那种。每当人们谈起烟枪,他们就会说,哦,对对对,我记得有一幕,那个追债人balabala。
汉克斯演的很卖力,哪怕他的背后是绿色的幕布,车里夹着的是人偶,他也一遍又有一遍不厌其烦的,把他最饱满的情绪表现了出来,爆发了一次又一次,难得的是在重拍时,还能在继续保持着这种活力的前提下,去表现更多的惠勒想要的东西。
威廉站在在一边旁观,这才发现,剧情没变,但惠勒把台词改了,改的更让威廉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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