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这只是卖货的需要,而没有触及到IP生产的根本,还停留在营销层面上,也就是说没有从创作角度,对IP进行全新的架构。
我3月底在鲁迅文学院讲了个题目,里面提到了IP时代作者的选择:你要么成神参战,要么小富即安。
IP时代对创作的影响是全方面的,我提出的观点是:文字产品,包括我们现在说的网络小说,网络文学,本质上都是农业时代的产物,农业时代是什么?农民种地,可以自给自足,少部分粮食卖掉换其他生活必需品。我们想想,绝大多数的作家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创作方式?
即便类型小说有很多的创作模板,有很多的格式流程,甚至被很多人抨击说套路化,但是说实在的,和工业化时代的产品来说,网络小说还未够班呢。
而影视剧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如果大家不信,可以去看我在《血酬兄弟会》里转的那篇《好莱坞编剧如何创作电影剧本》,大家看看,是不是特别难以适应?
但,我们追捧的大片,就是这样产生的。美剧更是如此,工业化流程更明显。
这在创作上是危机,但更是个机会,把握不了就是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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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与神战—网大手速班毕业讲话(四) (第1/3页)
大家晚上好,之前三期手速班毕业讲话,第一期讲了网文趋势变化,第二期讲网文作家学习的必要性,第三期讲勿忘创作快乐之初衷,第四期就讲讲最近大家比较关心的IP吧。
IP(intellectualproperty,知识产权)是现在比较火的概念,但也并非是新事情,突然就冒出来的。说起来它算是舶来品,从互动娱乐的角度讲,主要是一种开发和营销方式,在日韩,欧美都曾经兴盛过。
在国内这两年随着文化互娱产业链的成熟,很多厂商,比如盛大,腾讯也开始炒IP的概念,借鉴日本动漫、美国迪斯尼、漫威等全版权、全媒体操作思路,先后提出了IP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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