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虎

《夜虎》

第二十八章 诸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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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视频只有由公安机关当场查到,并且合法取得和封存,才是合法有效的视听证据。但显然,目前这段视频的法律效力极低,只能做个参考而已。根本不能成为证据链中的一环,自然效力也就大打折扣了。

这桩案子只能证明当时的市政府和市局处理的有瑕疵,没有有够当场固定证据,导致失去了为前任市长李天宇洗清冤屈的机会。目前只能把华子和杨欣前男友,以及华子与王家兄弟的事情连成一条线索。至于此案会不会与王春生有关,只能看继续调查下去的结果而定了。目前此案所取得的卷宗已经封存,准备移交给省厅另外组成的专案组去办理和侦破了。这是第一个调查组经过严查,却没查出什么有实质性结论的问题。

至于天海花巨资在全市范围内安装了很多不合格的治安摄像头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但却不好明确说是谁在这个问题上出了庇漏。因为按照事先合同的约定,天海的这些摄像头确实是市区的清晰度高,城郊的清晰度差。这是最初考虑成本的原因造成的,不单合同上有明确的标注,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核也是有痕迹的,没法说这是王春生一手造成的。

唯一可疑的就是这项工程合同的立项时间早,真正施工的时间晚。前后三年的合同期内,成本变动的程度大了一点。直接造成了经费紧张,并且所使用的设备有些落后于同时代的产品了。

不过这也没办法,用人家乙方的话说:你们是三年前定的这批货的,可谁知道却一直拖着工程款不给,造成施工周期的延长。回头你们说三年后安装的摄像头落后于同一时期的产品,这个责任也不在乙方啊!这是你们自己造成的啊!

这样一来,这件事又变成了一本烂帐,只能由调查给交由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追究整个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人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了。这是第二个调查组经过严查,却没查出什么实质性结果的问题。

虽然上两个事情证据不足,不足以指证王春生是有问题的,但在王春生两个儿子的问题上,却确确实实的查出来了一些问题,而且还挺严重。

王建民兄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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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之外,并没有其他直接指明华子杀人的证据。再加上现在杨欣的尸体已经火化,现场和相关物证都已经变动和比较片面,根本不足成为警方的破案线索。

现在毕竟不是二十多年前严打的时期了,按照如今疑罪从无的原则,目前掌握的证据根本不足以指证华子杀人,更没法指证华子杀人与王春生,或者与王春生的儿子有关。

严格来讲,那段视频虽然拍到了华子从消防梯那里出来的片段,而且视频也确实没有剪接痕迹,上面的日期也不是人为修改或加上去的。但从视频获取的过程看,这就不是一件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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