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之伐异

《仙之伐异》

第十四章 儿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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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代价还是蛮大的,所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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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了公平起见,避免以大欺小,对相斗的二个小孩,有几个硬性规定:

第一是在年龄上有严格的限制,否则就是以大欺小,会被所有小孩看不起的。

三岁以内的小孩,打架没有轻重,都是撕咬为主,都有看护人,是不允许他们相斗的。

杨占元十岁出头,但他刚好比何裕大了一岁多一点,他是不能找何裕单挑相斗“比狠”的。

但也可以双方划出道道,以其他方式比试。

如比,比试双方朋友多少,这就涉及到威望的高低和号召力的大小等多方面。

三到六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半岁。

七到十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一岁。

十一到十四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一岁半。

十四到十八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二岁。

十八岁以上,就是成年人,不允许相斗玩耍了。

双方都把朋友叫来以后,也不见得非要比斗。

如果双方人数相差太大,人多的一方,是可以不战而胜的。

败的一方就要“服小”!这是当地的方言,大概相当于现在黑道的“甘当小弟”意思,以后有了事情,只要胜方(大哥)在场,败方(小弟)就要按胜方(大哥)的道道(规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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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儿戏(一)

何裕恍然大悟!原来,山里人并不忌讳小孩子争强斗狠,为了培养孩子们的血性,甚至还鼓励孩子们在一起比斗!

在农闲季节,在广阔的田野里,经常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半大小子,赤膊上阵,两两相斗!

第二是不准使用“凶器”,所谓“凶器”,可不仅仅是指刀枪之类可以行凶杀人的武器。

“凶器”还包括石头、棍棒等,可以造成不良后果的器械都属于“凶器”的范畴!基本上,小孩子的比斗只能徒手搏斗。

当然,也有人脱下布鞋用来打架,这是不算犯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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