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年第一次见你,你是才来京城?”雪雁问道,“那你之前是哪里人?”
吴均瑜道:“我之前是在杭州,你见我那年,我已经来京城一年多了,那年我都十七岁了。”
雪雁纳闷了:“杭州岂不是更好混?听说那里有钱人多啊。”
吴均瑜又摇头:“不行不行,那个太软绵了,背地里阴着害人,怪吓人了。”
雪雁忍不住嘲笑他道:“你想娶人家还未必嫁你呢,你这年纪当她们叔叔都可以了。黛玉今年才不过十二岁好吗?”
吴均瑜嘿嘿笑了一下,怪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我没想过娶媳妇呢,不过倒是经常有媒婆来说媒,我都以不常在家给推掉了。反正我最近还要跑一次广州,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吴均瑜脸都红了,憋了半天,憋出蚊子叫似的一句话:“我听不懂杭州话。”
噗!雪雁忍不住又笑了,她是该庆幸的,虽然林如海是苏州人,在扬州上任做官,可平时府里说的都是官话,也就是京城里的语言,和普通话是差不多的。因为贾敏是京城嫁过去的,所以要是不说官话就听不懂了。
而林府所结交的那些达官贵人们,也是以说官话为荣的。因而在沟通上,雪雁还真没感到有什么困难。谁知这个老乡竟因为听不懂杭州话,还给硬生生的挪了地方。
雪雁突然想到,四年前吴均瑜都十七了,那他今年岂不是都二十一了?“我说你都二十一岁了,你还没结婚啊?”
吴均瑜不屑的嗤了一声:“拜托,二十一岁,换了之前我还在上大学好吗?这么早就结婚,也不怕肾亏了。再说了,我可不喜欢这里的女人,一个个唯唯诺诺的,没点主见。说点什么,都是一律回答‘全凭公子做主’,我最烦这样的人了。”
雪雁一愣,问道:“广州?那不是很荒蛮的地方么?”
吴均瑜解释道:“那是其他地方的人不了解,其实这个时期广州已经挺好了。真的,因为很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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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互道现状 (第2/3页)
最后年没过完就死了。我辗转了半年多,后来靠着邻居的帮助,开了个小摊子,用心理学给人算命,这才慢慢好了起来。
“后来有个商队要上京城,我就跟着一起来了,心想京城那么大,应该更好混些。谁知还真的如此,后头吴半仙的名气越来越大,我收的钱也越来越多,当我第一桶金赚够了,我就收手做买卖,倒卖那些西洋货来卖。别说,这个还挺赚钱的,就是周期要长一些。”
雪雁听到这里,心中一阵感慨,都不好过啊。想她虽然一过来就被卖了当奴才,可好歹吃住不愁。吴均瑜则是过得比她还惨,这要是找不到机会赚钱,可就真得被饿死了。
雪雁乐了:“哟,那你该娶个王熙凤那样的。”
吴均瑜赶忙摇头:“不行不行,我又不是抖m,那个太霸道了,是男人都受不了。”
雪雁又逗他:“薛宝钗也不错啊,八面玲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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