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郑天宝竟还笑嘻嘻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又肥又嫩的红烧肉,还对冷锋笑了笑,赏了他二两碎银。
冷锋并没要这二两银子,他从不收被杀对象的银子。
他将二两银子,随手扔给了偷跑上楼的要饭老头,就缓缓地走下楼去。
他撕开信封,信封里当然有封信,信上当然也有字。
北京,战刀帮帮主雷霆,六个月。
六个月,这期限表示雷霆在六个月内必须死,他不死冷锋就得死。
冷锋敢。
冷锋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了解郑天宝的起居和爱好,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塞外酒家等待,因为他听店里的伙计说,郑天宝每个月最后一天,一定会到塞外酒家吃红烧肉。
人在吃饭的时候就是他最松懈的时候,这是师傅生前说的话,虽然冷锋认为还不够准确,但这一次无疑选择在郑天宝吃饭的时候下手。
冷锋不怕死,死对他来说只算是解脱,所以雷霆就得死,冷锋拆开信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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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五岁开始杀人,五年里他一共杀了二十五个人,他杀人一向干净利落、不留痕迹,他第一次杀的便是杭州铁拳李三山,而且仅仅用了八天。
李三山是杭州武术界泰斗,据说他一拳能打死一只老虎,三拳能打死一头大象,他自恃武艺高强,出门从来不用带保镖。
他赶到杭州时,刚好听说李三山在街上闲逛,他找到李三山并跟踪他进了一个小巷,当李三山察觉有人跟踪时,一根金闪闪的筷子已经刺入了他的喉咙。
他用一千两银票买通塞外酒家的所有伙计,就在郑天宝来塞外酒家吃红烧肉这天,他穿上店小二的衣服,垂头弓腰端着香喷喷的红烧肉走到郑天宝面前。
他一手将红烧肉放在桌上,一手闪电般将金筷刺入郑天宝的喉咙。
他的出手之快,收手之迅捷,在场的无一个人能够察觉,快的就似他从未出手一样。
郑天宝将红烧肉刚送到嘴边,喉咙就突然‘咯咯’地响了起来,然后鲜血如雾般四溅而出,他的头瞬间扎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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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最可怖的对手 (第1/3页)
夜更深,星已稀。
木屋内没有灯光,只有月光。
淡淡的月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毫无表情的脸上。
他杀塞外飞鹰郑天宝用的时间最长,足足耗时两个月。
郑天宝轻功高强,武功也高强,中原不知多少高手断送在他的夺命弯刀之下,他手下打手众多,四大金刚更有力破千军的本事,他进进出出都有四大金刚护卫,就像一个极度冷淡的更年期妇女,决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就算上厕所都会有一堆人跟着。
他的仇人很多,也有很多人恨不得他死,但却没人妄想杀他,也没人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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