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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来杀人的,杀人并不美。
想要对付比自己强大十倍,甚至百倍的敌人,精心的谋划永远比锋利的武器更有效,这是他师傅说过的话,所以他并没急着行动,而是散财。
散财当然需要选择对象,而他偏偏又是个散财高手,他总能用有限的钱,获得最有价值的信息,冒最小的风险,完成最艰巨的任务。
这些乞丐每日东家串西家要,没事蹲在大街小巷闲聊,他们知道的新鲜事自然不少,什么王家大妈和李家大叔偷情,孙家丢的猪是他隔壁老王家偷的,老刘家的五岁孙子和老张家的三岁孙女谈恋爱,诸如此类的见闻听得冷锋耳根子生疼,但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战刀帮的见闻,特别是帮主雷霆的见闻。
但并没有雷霆的见闻,因为根本没人敢背后议论他。
不过他却听到了关于冰狼杜川的消息:“杜川这小子真不地道,娶了雷哥的女儿还不满足,竟还经常出去寻花问柳,真不知他吃了哪门子雄心豹子胆!”
他用十两银子换了一件乞丐衣裳,又用十两银子打听出乞丐常住的废弃破庙,这些他本不必花钱,但他却是个尊重任何劳动成果,尊重任何职业的人。
乞丐也是一种职业,就像有些人把贫穷当作职业一样,没有他们的存在,就不会有大善人,更不会有慈善机构。
他把脸抹上碳灰,然后找到寺庙并在寺庙里足足住了五天,五天里他只做了三件事,和乞丐聊天、和乞丐乞讨、和乞丐睡觉。
他很快便和乞丐们成为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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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锋听着高兴,但却面不改色,不但面不改色,连问都没敢多问一句。
他只把那坛酒,五只烧鸡、六只烤鹅送给了那个骂杜川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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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烟花别院 (第1/3页)
秋渐浓,枫叶落。
红艳艳的枫叶飘落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飘落在群巅之上。
北京的秋天最美,他美在天高气爽、美在大气磅礴,可冷锋却没心情去欣赏它的美。
第六天。
他独自到城里订了一坛酒、五只烧鸡、六只烤鹅。
回到破庙后他当然成了香饽饽,一百多个乞丐当然都想喝那坛酒,吃那五只烧鸡、六只烤鹅,于是他让每个乞丐给他讲一个见闻,越是名人的见闻越有效,越有效的见闻就越优先喝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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