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明朝

《混在明朝》

第五卷 第二百四十三章 削藩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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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藩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防止藩王割据而威胁到中央集权。

待到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天下之后,他担心其他藩王也会学自己的所为,建文帝的悲剧会在自己或者儿孙的身上重演,因此更加加强了对各藩王的控制。

于是他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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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藩王们便失去了他们在朱元璋时代的权势,由屏藩王室的实力型贵族转化为了寄生型贵族。

由于有优越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又不能参政、带兵,整日无所事事,于是这些皇子皇孙们往往荒靡无度,广娶嫔妃妻妾。繁育出了众多的龙子龙孙,造成了今日的这种局面。

而且因为天高皇帝远,无人能约束得了他们,以至于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寄生集团。若是再这么发展下去地话,大明的财政早晚会有供养不起这些寄生虫的那一天。

除了沉重的财政负担以外。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骇人听闻的土地兼并。

藩王们除了有赐田,更加利用自己地权势大肆侵占庄田,每个藩王所拥有田产动辄就在数万顷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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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皇帝为了防止儿子们间发生争权夺位的斗争,更为了加强老朱家对各地方的统治和抵御外敌,先后将自己的24个儿子分封到各地做了藩王。

建藩初期,各藩王、藩府拥有较大的权力。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

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

仅以四川为例。1605年时。根据四川巡抚地奏折。该省地可耕之地70%掌握在诸王和豪绅手中。20%为军屯土地。平民百姓耕种地土地只有10%!万历朝时。属于皇室诸王地宗室田庄达到了接近50万顷。700多万亩。这个数字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

皇室宗亲自然是不用上税地。所以这当然极大损害了国家地岁入。而且大量失去土地地农民变成了社会最不稳定地因素。历史上也正是这些流民们推翻了明王朝!

朱元璋当初分封藩王地目地是为了巩固他们老朱家地统治。共同来“夹辅皇室”。可眼下这一制度却成了严重阻碍大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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