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文魁

《汉魏文魁》

第三十章、入其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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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勋今天趁着这个机会,要开讲三个题目,第一就是为自己辩解,收胡人当养子纯粹是为了国事,即便有损自己的声名,那也顾不得了。第二个题目是顺便提一提法律问题——老曹你不修法,光靠着特务用一些陈规陋条来方便随心所欲地入人之罪,那可不成啊,此非长久之计也。

第三个题目绕回来,他要继续给自己身上涂抹油彩——“昔之匈奴,唯恃骑射之力,铁兵寡也,乃因是而禁之。然今之鲜卑、乌丸等却又不同,禁有何用?蔡伯喈即有云:‘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况袁本初据冀州时,即输铁兵入于乌丸,公孙升济(公孙度)亦然,前乌丸即以此铁兵而犯右北平。今于臣汉之拓拔,禁其铁兵,而于犯汉之乌丸,及鲜卑别部,则无可禁之,时日既久,强者并弱,则臣汉者终灭,而犯汉者更雄,此岂中国之福祉耶?!”

袁绍、公孙度那些军阀,为了安抚和拉拢外族,甚至煽动外族攻击敌对自己的势力,不知道输出了多少铁兵器呢,你禁得了吗?你禁不了他们,就光禁臣服于汉朝的外族势力,将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你们想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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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檀石槐联合各部,以犯强汉,诸大人共盟,不与汉市,何也?市与鲜卑无害,于汉亦有利也。设不市则胡弱,檀石槐安敢如此?”

是勋这是欺负在场明了边塞情势之人太少,所以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檀石槐建立鲜卑族的大联盟,要求各部都不得与汉人贸易,主要就是怕被汉人利用贸易之利分化瓦解了,而不是真的停止贸易,对鲜卑无损,只对汉人有害。所以后来轲比能重建联盟,再申前议,曹魏的护乌桓校尉田豫就利用引诱素利等单独与中原贸易的手段,差点儿生把联盟给拆散了。

“某上奏请与拓拔等互市,而朝议久久不决,今当再上奏丞相,若能贸易,则附汉者强,乃可敌犯汉者也,此为百世之利,即昔孝宣皇帝诱南匈奴内附之策也!”

是勋说到这里,环顾众人:“卿等可有愿附议者乎?”

话音才落,当即站出一个人来:“宏辅所言是也,某愿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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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过。到了汉末,有识之士都已经瞧出了其中的弊病,应邵制《汉官仪》,就是尝试重新整理和删定典章制度、法律规条。后来曹魏建立,在汉律的基础上加以大刀阔斧地修改,删去很多不符合实际的规条,修成了魏律。

所以是勋说了,情况不同,法律也应该有所变更,而在法律还没有变更的现状下,身为执法人员,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释法、用法,而不能把匈奴还是敌国时代的法律,应用到匈奴已经降汉两百多年以后的今天——更别说鲜卑还不是匈奴呢!

“吾亦当上奏丞相,使更定法律,以应今日。”

是勋定睛一瞧,呦,我还以为最先被我煽乎起来的会是曹洪之类没脑子但有脾气的,或者别的某位最近关系越来越近的谯沛人士呢,却没想到,竟然是他!再一琢磨,也对,就得是他——这案子,他家可也有所牵连哪。

原来此人非他,正是丞相主簿司马朗司马伯达。

司马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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