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保险公司的保障,但是面对重伤员,俱乐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存在损失。所以很多球队引援时,尤其是面对那些著名的“玻璃人”,显得十分慎重。有的俱乐部也会想出一些思妙想来规避风险。如时任沃尔夫斯堡主帅的马加特在从巴萨租借赫莱布时,据说从付费电视点播节目获得灵感:给赫莱布开出了每一次场支付10万欧元的条件。最终赫莱布只为球队出场四次,巴萨不得不为赫莱布支付了绝大部分工资。
当然我们这里说的这种保险是指的“足球伤残保险”,并不是那些社会基本保险。如果球员不是在训练、赛或者是去工作的路受伤,如卡尼萨雷斯在洗澡时被香水砸断脚趾跟腱这类的伤病,他们从保险公司拿到的赔偿将大大缩水。
显然,格德斯现在这种情况,属于后者了。
所以,一到国家队赛,俱乐部虽然不情愿,但还不得不乖乖的把这些球员放行,只能在心祷告赛受伤的球员都是其他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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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样,吴荻最后还是拍板了,无论是足球伤残险还是意外保险,都给王大龙加大了保险额度,几乎是翻了十倍!
原先的保险赔偿额度,到了一千万欧元了,十倍,那是个什么概念了,直追C罗了。
如果王大龙只是个格德斯这样的球员,虽然也足够优秀,但吴荻是不会给他买这么大的一份保险的,王大龙除了竞技价值高之外,商业价值也是恐怖的,这点格德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一不小心,至少在保险额度,王大龙已经是和C罗、梅西一样的级别了。
户口这东西,有时候是真的真的太重要了!
当然,这仅仅是俱乐部和个人范畴的保险,事实,还有国家队的保险。
第一九六章 巨额保险 (第2/3页)
能是足球圈内最为昂贵的双腿了。
王大龙自然不C罗这种等级的球星,但王大龙对于帕尔马和国队来说,也确确实实是一块宝!竞技价值和商业价值却一点儿都不必C罗差。
黄振东和俱乐部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吴荻亲自研究了这个事儿。
球员在国家队受伤所造成的损失究竟应由谁来承担,一直是规则的灰色地带。对于俱乐部来说,如果说自己的球员为俱乐部赛时受重伤,那么工资、医疗费掏掏吧。
但是很多情况下,一遇到国家赛日,自己的球员活蹦乱跳的去国家队报到,回来时却拖着一条伤腿,一休几个月。此时,俱乐部有些不忿了,明明自己为球员付着工资,凭什么被国家队弄伤了,而且还没有一丁点的补偿!
关于国家队征召,国际足联章程有规定:“通常情况下,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球员均有义务在其协会召其参加国家队赛时回国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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