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四年在巩固了朝廷大计与亲贵事务之后皇帝将改革的主要阵地转向了地方。
咸、同以来因为仰仗地方镇压太平军之乱中枢对地方政权之掌控已渐露失控之状及至庚子国变时江南诸省出台“东南互保”协定之后朝廷之权威已落到堕无可堕的地步。新政以来随着李鸿章、刘坤一、袁世凯、张之洞等封疆大吏地6续辞世朝廷终于能腾出手来加以整顿。
特别是在各省军权收归国防部、各省议局建立之后朝廷以地方议会制衡地方政权以中央统辖破除地方拥兵自重危险之后中枢与地方关系开始逐步逆转朝廷开始掌握了改革的主导权。
维新四年五月初五以直隶地方政权改革为标志揭开了各省的相应政治架构改良过程。
直隶总督之名依然不变但仅为本省民政最高长官不负军事责任;原有布政使、按察使改为本省民政次官辅佐
辖民政各事此三人称为xx省行政主官为一正两官以下废除各道专设各厅包括行政厅、内政厅、司法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农林厅、工商厅等各厅统揽本身某一部门管理权利与中央各部对接。当然外交、国防大权为中央统揽地方无外交、国防两厅国防事宜全由各大军区分配指挥民政无权干预反过来民政如何着手进行国防亦不得插手。军民分治相互独立。
在军民分治之时行政与立法、司法亦渐行分开各省设高级法院掌握本省司法审判大权;设高级检察院掌握本省检察大权司法如何行事行政当局不得干预司法所需经费由本省议局(预备立宪完成后由省议会)议定亦不容更改;在人事任免上司法各官任命权利由上级机关与本级议会共同掌握行使行政当局亦不可干预。
行政与司法地截然分开实为中国3ooo年政治实践之破天荒第一次虽然起落频繁、风波不停但这个权力格局大体亦坚持了下来行政当局背后有司法、立法两大权力监
第九十七章 深入调整 (第2/3页)
朕意已决诸卿毋庸再议。”
当立后从传统的高度上升上巩固江山社稷的高度之后对于这件事情的反对意见已经不可能再公然表示了——否则就是对皇帝安定社稷、巩固大局不满定一个“心怀怨望”亦无不可。
诸亲贵虽然心中也有不平但以载沣、载涛、善耆、伟等主要大佬赞同为突破口剩余的虾米也掀不起风浪来当然这当中醇亲王福晋瓜尔佳氏因为颇有先见之明早与后关系密切倒是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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