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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阿萨又提出了一个要求:路上一切事都听他的,他说走就走,说停就停,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否则拒绝做向导,预付款也不退。
这让明明挺生气,心说怎么着你还要当老大?刚想摆摆一等伯爵的谱却被燕子强按住,只好忍气吞声作罢。
半个月后,大家已行走在一片沙漠上,据阿萨说这里是矮人国和沙漠王国的交界地带。在华州城附近的风沙和沙漠里比起来实在太小意思了,现在大家才明白为什么沙漠王国的人都喜欢穿袍子和蒙头巾。正常衣服在这里特容易被风沙钻入衣缝,而罩上长袍则好多了,那头巾没事时缠在头上挡阳光,风沙来了还可以遮掩口鼻,用处多多。
格力斯仔细看着那枚七度金戒指,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最后还给明明笑道:“呵呵,从前也见你戴过,不过一直忘了问你怎么戴了个女式七度金戒指?”
“那说来话长了,是从前我们几个在库尔城时得到的。”明明便将那次吃黑行动添油加醋地吹嘘了一遍。
“原来如此……”格力斯笑道:“以前听鲍雷斯说过一点,今天才听全。”
明明等人是第一次见到沙漠,感觉像来到了沙子的海洋,苍天大漠,无边无际,别有一番壮丽景色。不过开始几天还很新鲜,后来就不那么舒服了,干燥的空气让人不爽,早晚的温差又是那么难熬。
唐大人等文官有点受不了这恶劣的环境,几天下来就萎靡不振,最后都被明明收入戒指,阿龙那比谁都壮的家伙居然也跟着混了进去,说老想睡觉。
骆驼确实比马更适合沙漠行走,还吃苦耐劳。阿萨说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沙漠王国的军队还将它代替战马,他们最强的骑兵就是号称“飞驼军”的一支骑兵团,在沙漠中行军奔袭,如鱼游水般自然而迅疾。
阿萨有一副水晶防风镜,一有风沙就戴在眼睛上,他说是自己做的,虽然比较粗糙但很管用,这让明明有点嫉妒,暗想等以后自己也做它几个,但一定要比他的漂亮。
那糟老头竟认识七度金戒指,曾羡慕地瞧着几个少年手上的戒指说那真是好东西呀,尤其长途跋涉用来带物资装备十分方便。他要求每个人的戒指里都要多装水,进入沙漠后水十分宝贵。
这时后方忽然扬起一片沙尘,明明回头望去,似乎有一大队人马在赶来。
“后面是什么人?”明明向视力好的鲍雷斯问道。
鲍雷斯由于身矮腿短,又不愿意像阿龙那样到戒指里面呆着睡觉,无论骑马骑骆驼都没有合适他的鞍子,只能两手抓着
第二章 大漠黑暴 (第1/3页)
第二天天气还算不错,使团一行人准备好后便出发了。
阿萨那糟老头虽然猥亵又贪财,但做起事来还是相当认真的。拿到一百枚金币预付款后,马上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所有人换上长袍和头巾;第二、所有马匹换成骆驼。
这两点倒是不难办,镇上就有成衣店和牲口市场。
明明于是将那枚一直不怎么戴的女款七度金戒指又套在小指上,成天动不动就抬手捋头发卖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两枚似的,海鸥等人见了窃笑。
这天正在赶路,格力斯忽然问道:“明明兄弟,能给我看看你那枚小戒指吗?”
明明见有人捧场,便高兴地摘下来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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