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帝国

《工业帝国》

外资对我国企业兼并控制情况的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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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孚案例警示我们:跨国巨头主导的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不是那么好“玩”的。稍有不慎,就会被外国资本“玩”进去。对一个企业家来说,最大的失败则莫过于失去对企业命

饮料

碳酸饮料:国内原有的八大碳酸型饮料公司,已有七家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收编,外资饮料已经占领我国饮料市场90%以上的份额,国内品牌仅剩下风雨飘摇的健力宝。

纯净水市场:法国达能公司垄断的势头咄咄逼人,并向乳制品和果汁市场渗透。

达能公司原名BSN,最初做玻璃制品,现在是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主业是饮料、乳制品和饼干。2006年达能集团全球销售额140亿欧元,中国14亿欧元,计划2010年在华销售达20%。该公司将

1999年,华润百孚炒金巨亏,将其持有的“中国电池”的8.25%股份出让,并将另外20%股份转让给基地总公司的另一子公司。2001年,该子公司将此20%股份以7800万转让给富邦控股,富邦控

股又以1500万美元转让给摩根士丹利。

2002年,南孚在香港上市搁浅,南平市政府将持有的中国电池股权以1000万美元转让给外资股东。

乐百氏1999年销售额达20亿元,并购后原领导班子很快走人,新领导不了解中国饮料市场,内部难沟通,经营方针僵硬,乐百氏品牌不断衰落,茶饮料、乳业产品已基本退市,原来国内销售量

第一的桶装水不断萎缩。2005、2006年亏损均达1.5亿。企业大规模裁员。达能曾把深圳益力与乐百氏纯净水进行整合,效果也不好。

达能控股上海正广和后,硬性变更了董事会组成,获得多于中方一票的优势,控制了总经理任命权,从此,正广和的经营也每况愈下。

1997年,达能以不光明的手段控制了娃哈哈51%股权。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一直抵御着达能对经营的控制。双方约定:合资后娃哈哈的品牌不变、董事长不变、退休职工待遇不变、45岁以上职

工不许辞退。但“由于当时对股权、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

达能强制收购娃哈哈的非合资企业:

1987年,42岁的宗庆后带领两名退休老师,依靠14万元借款,创办了娃哈哈公司的前身——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今天瓦哈哈成为全球饮料业第五、中国第一大企业,在饮用水、八宝

粥、乳酸奶的市场份额多年保持第一。2006年,中国的饮料市场达3000亿元规模,娃哈哈产量558万吨,营销收入187亿元(比上年增33%),实现利税32亿元(增48%),利润22.29亿元(增47%)

;全国铺货率70%。

1996年,娃哈哈上市未果,与香港百富勤投资合作,百富勤介绍了达能,三家出资4500万美元,组建5家合资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纯净水、八宝粥等,商定娃哈哈占49%股份,达能

、百富勤共占51%。但签约时,达能与百富勤使用了他们在新加坡共同设立的“金加”投资公司名义(娃哈哈事先不知情)。1997年,达能在境外悄然收购百富勤在金加的股份,轻易获得娃哈哈51%

股权。

达能立即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被国家商标局拒绝。

娃哈哈与合资公司签订了由达能草拟的“商标使用合同”,实际上是变相的商标转让协议。合同规定商标使用许可期限与合资合同一样长达50年,娃哈哈使用自己的商标须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

意(“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等于剥夺了娃哈哈集团对自己商标的所有权。

尽管达能绝对控股合资公司,但娃哈哈与达能有约在先:合资公司品牌不变、董事长不变、退休职工待遇不变、45岁以上职工不许辞退。

由于达能不支持合资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口支援革命老区、贫困区、三峡库区,西部大开发等投资”都受到制约,1999年,宗庆后建立了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职工集资

)公司,同样使用娃哈哈品牌。2006年,非合资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利润10.4亿元。

2007年3月,达能根据“商标合同”,提出以40亿元收购娃哈哈所有的非合资公司51%股权。达能已经在中国饮料行业前三名实行控股,如果此项收购成立,达能将在该行业形成垄断。

此案突显了中国自主品牌企业的发展、外资对中国市场的垄断等问题。外资惯于利用中国企业急于发展的心理,在合同文本上设圈套。品牌是原则问题,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达能的合资

意在利用娃哈哈强大的营销网络,拿下销售网就可以垄断整个行业,即使有其他品牌出现,也会被它打垮。

引进外资是为解决资金和技术缺口,但娃哈哈与达能合资10年的经验说明,

“市场换取技术”是一厢情愿,达能在资金上的帮助也不明显。目前国内的金融环境正在不断完善,但在现有法律环境下,资金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企业与境外机构合作需加强引

导,尤其要纠正无原则追捧外资的倾向。

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上海桶装水行业老大,有悠久历史。2001年,达能以1.5亿元收购上海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股份。

合资初期,由上海梅林管理正广和。2004年,达能全面接手正广和的管理。原合资协议约定,总经理不能达到董事会设定的目标就必须离职,但达能接手后操纵修改了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

设为7人,外方多一人;总经理一职由外方推荐(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中方委派)。从此达能牢牢掌握住了总经理的任命权。

达能在正广和的手法和娃哈哈如出一辙。合资协议规定中方必须将“正广和”商标使用权转让给合资企业,过去正广和要向集团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合资后集团内的其他企业必须向合资公司

交商标使用费。集团从此失去了“正广和”品牌,转为以“梅林”品牌产品为主。

2001-03年,正广和在上海桶装水市场zhan有50%以上的市场份额,营业收入1.58-1.65亿元,净利润388-1162万元。2004年达能接手正广和后,营业收入在1.62-1.69亿元徘徊,在上海的市场份额

逐渐萎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认为:达能实际上已对中国的饮料业进行了垄断,严重违背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的规定》,可以对达能进行反垄断调查,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

达能给我们最重要的教训是:都说合资可以带来“外国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中国本土企业能做到行业排头兵的程度,一定有自己独到之处,是外资学不了的。外资参股中国企业不一定能带

来最好的“管理”。我们过于吹捧外资企业,又不善于总结自己在艰苦实践中获得的经验。过度的自卑就会成为“崇洋媚外”,走向反面。

第二,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和外资打交道时,必须牢牢保持自主经营权,敢于维护中方权益,否则后果必定不妙。尤其要重视对自主品牌的权益的保护,这是最可珍视不容轻言舍

弃的“企业主权”,意味着捍卫独立自主的固有权力。

单位名称所在地企业性质04年主业营业收入(亿元)

娃哈哈浙江有限99.2

维维集团江苏股份75.0

乐百氏广东外资19.5

达能在中国大事记: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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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塘镇一地,炊具五金小企业就有上千家之多。商务部对此案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后,于2007年4正式下文批准。

SEB与上海电熨斗总厂合资的教训:

上海电熨斗总厂的“红心牌”电熨斗曾zhan有47.4%的国内市场份额,1993年品牌评估价值达1.3亿元。

南孚的前身是福建南平电池厂,最初注册资本不到200万元,生产过糊式电池。1990年代中期,电池需求猛增,公司迅速发展。21世纪初,总销量超过7亿只,产值7.6亿元,利润2亿元以上,在

全国有300多个销售点,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市场,成为中国第一、世界第五大碱性电池生产商。

1988年,南平电池厂以28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40%股权)与福建兴业银行(投90万元,15%)、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福建分公司(基地福建,20%)、香港华润集团百孚有限公司(基地福

并购作为其扩大市场份额的基本和手段。

20年来,达能公司在中国饮料行业10强企业中,已收购娃哈哈39家企业51%股权,乐百氏98%股权,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股权,深圳益力矿泉水公司54.2%(100%?)股权、汇源果汁

22.18%股权。还在乳业收购了蒙牛50%股权,光明20.01%股权。这些企业都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是行业的排头兵。其中乐百氏品牌已基本退出市场。达能还有将中国豪门啤酒厂等收购后再高价卖出

的案例。

达能在中国的经营业绩并不十分出色。2000年,达能收购中国饮料第二位乐百氏,

1996年4月,SEB与该厂共出资1650万元(SEB出资60%)组建上海赛博电器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5人,法方占3个名额。法方利用控股权,把红心变成加工车间,高进低出,转移利润;利用中方

多年积累的销售队伍和人脉资源,使SEB的特福、好运达品牌低成本打入内地数百个商场,并实行专柜分割,贬低红心品牌,把外方品牌定在高端。由于推广力度存在明显歧视,使“红心”的市场

zhan有率锐减到20%。中方董事多次要求引进或开发新产品或被法方拒绝,处处掣肘,董事会议冲突不断,合资公司三年累计亏损3千万,财务报表年年获通过。最后中方被迫撤出。1999年,法方全面

接手并将合资公司改为独资公司,留给中方一屁股烂账。

中方总经理(前上海电熨斗总厂副厂长)告诫那些正与外资谈合作的国内企业:不可轻易让外资控股。

事实说明,达能在中国并购企业后的惯用手法,是尽力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清洗中方创业者,冷冻民族品牌。此后,光明和汇源在与达能的合资过程中,都不希望自己重蹈乐百氏覆辙。

光明牌鲜、酸奶均zhan有很高的市场份额。光明乳业上市前,达能持股3.85%,当时达能同意光明的两个品牌使用“达能”商标与外观设计(至2011年9月)。光明曾违约在别的菌种上也使用“

达能”商标,达能一直不表示异议,等光明股改时才以“违反协议”为由,要挟增持股份,否则起诉。这样达能如愿以低于市价1/3的价格增持光明股份达20.01%,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2007年2月,达能在汇源果汁IPO时行使优先认购权,将所持汇源果汁的股份由22.18%增持至24.32%。汇源随即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了6000万股,再将达能持有股份稀释到21.3%,

华平、荷兰发展银行、香港惠理基金所持股份也相应稀释到8%。

建的子公司,25%),合资组建南孚电池有限公司。1998年,根据《商业银行法》,兴业银行退出,将其所持15%股份卖给南孚全体职工出资组建的大丰电器。

1999年9月,南平市政府要搞“产权改革”、“靓女先嫁”,与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挂钩。该公司下属鼎晖公司联合荷兰国家投行投100多万美元,摩根士丹利投400万美元、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

1000万美元,与中方各股东在香港组建“中国电池”,四家外资股东共占49%股份,中方股东将南孚69%股份作为出资,占中国电池51%股份。“中国电池”遂对南孚绝对控股。

2005年1月,美国宝洁集团收购了吉列公司。

一个处于巅峰期的行业龙头企业,被国人引为自豪的民族品牌,由于盲目“引资”“改制”,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南孚最大的失误是国内股东随意将股权卖给外资,让外资获得绝对控股的机会

,结果陷入眼花缭乱的资本游戏,6年内被三次转卖,最后落到外国竞争对手的掌中。

数轮转让之后,摩根、鼎晖、新加坡投资等等外资以4200万美元的代价拥有了南孚72%的股权。外资意图将“中国电池”在海外上市,大赚一笔,但迟迟未能如愿。2003年,各外资股东以1亿美

元的价格,将所持“中国电池”72%股份出售给美国吉列,净赚5800万美元抽身而退。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十年,市场zhan有率不及南孚的10%。此时南孚在拓展海外业务,被吉列控制后即

退出海外市场,一半生产能力被闲置,原总经理陈来茂黯然隐退。

外资对我国企业兼并控制情况的资料1 (第2/3页)

单位中的6家,如爱仕达、沈阳双喜等,2006年8月发布声明,反对苏泊尔并购案。他们指出:苏泊尔在炊具行业销售额已过20%,根据《外国投资

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规定》:并购方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的和市场zhan有率达20%的,并购导致一方市场zhan有率达到25%或者一年内连续并购10家企业的,都必须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报告。苏

泊尔的并购触及四条“红线”中的三条;一旦这种垄断式的并购成为事实,行业良性竞争格局将变为以价格战、广告战等先导的恶性竞争,国内许多企业破产倒闭,将造成大量员工失业。仅在广东

双喜炊具销售总经理马德桃:并购之初,外方先充分掌控被并购品牌的渠道等优势资源,嫁接自己品牌,之后就雪藏国内品牌,利用国际品牌的溢价能力,通过品牌错位,实现从高端市场到低

端市场的上下通吃。通过垄断并购、品牌绞杀,外资用钱把国内企业固化在国际产业分工格局中打工者角色上。

南孚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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