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有钱。在实力排名靠前的大盟中,天之痕是人数最少的。如果不是有足够的钱做后盾,是不可能做到的。
第二,昨天混战的四个盟中,天之痕损失最小。
第三,你肯定不想为了区区一些装备失去狼怒这个盟友,也更不希望装备落到地狱火和日月星手上吧。
“盛惠10万,欢迎下次再来!”
交易的时候,我只允许天诛一个人出面,而且不允许任何人靠近(怕被扔鉴定和探测)。我去时装店选了一套牛仔,就去见天诛了。叶露用幻影和侦察结界躲在一旁监视,免得被盗贼隐身靠近。
还好,天诛肯定是急于买回装备寻仇,没有在意我的趁火打劫(天诛:靠,1万人民币,老子在意个屁!)。顺利成交后,我打了5万的游戏点给叶露——至少,今后的游戏费不用愁了。
第四,现在日月星和地狱火红名的家伙们估计也避风头避得不耐烦了,乘他们出来活动的时候,让全副武装的自己人发动大规模袭击,想着就觉得爽。”
“的确。不过还有一个原因,如果零散出售,你出面次数一多,不难被人怀疑和查到身份。越是危险就越安全,难怪你能完成这个任务。开价吧。”
“既然如此,想必你也做好准备了,这43件我的开价是3万游戏点。”
“其它的呢?”不愧是大财主,面色一点都没变,早知道我就再开高些。
“其它的‘杂碎’也要?一共200件左右,没有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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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哥斯拉,巨型凶暴怪兽,起源于日本电视剧。
单林:大家肯定觉得主角挣起钱来小打小闹。我想说,这是让人享受的游戏,你挣钱意味着有人痛苦。第二,真正的劳动者是最伟大的。第三,我本来只想让主角挣1千的,不过怕他罢工。
第八章 天诛的交易 (第3/3页)
好的价格一次卖出去。”
“哦?”
“理由有四。
“昨天你留下的‘杂碎’,没有一件价格超过50游戏点的,你们下手可真狠。这些的平均价格不超过200,我出6万游戏点。”
“7万,附增800万金币做战争基金。”
“也好,这次我们金币损失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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