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门子公司出来,耿云直接在街角处,叫了一辆黄包车,去了金门大饭店,此时站在门口,看着意大利风格的建筑,许多记忆在耿云脑海里闪过。
上海那么大,那么多大酒店,耿云之所以会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里,主要是因为穿越之前,曾经在这里发生了许多故事。
如今物是人非,只不过物是人非的原因不是时间消逝,耿云来得太早了,曾经那和自己发生了某些故事的姑娘,恐怕她奶奶这时候才刚刚出生。
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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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车从北京赶到上海,然后又马不停蹄的去了约翰贝拉那里,耿云在金门酒店开了房间,躺在柔软的弹簧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等再醒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与北平不同,北平这个时间,基本上已经是黑灯瞎火,街面上看不到什么行人。
可上海不同,这里有着丰富的夜生活,歌里面唱的好,‘夜上海,夜上海,上海是座不夜城。”
耿云简单的洗漱一下,出了房间去了酒店餐厅,随便点了份牛排填饱肚子,接下来他就要出门去嗨一下。
上了辆黄包车,耿云打了个响指,黄包车夫直奔百乐门而去,百乐门大舞厅,绝对是这个时代最牛的娱乐场所。
第一百七十三章 金门大饭店 (第2/3页)
当然要好好的走走看看。
比起中归中矩的北平城,上海虽然少了些帝王之气,但却要更加的现代,更趋近于国际化的大都市。
金门大饭店,位于黄埔区,几十年之后依旧屹立不倒,不过比起那时候,现在看起来更加的有腔调。
从黄埔区去了静安区,百乐门的霓虹灯闪耀着,不断有这个时代的时尚男女,从里面进进出出。
耿云看着这一切,终于有了一些回到现代的感觉,他付过车费,径直走进了百乐门的大门。
百乐门一共三层,底层是店面和厨房,二层是舞池和娱乐厅,三层则是旅馆,更确切的说是炮房才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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