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喝了四碗粥,两碟咸菜也顷刻见底。在姐弟俩颇为古怪地注视下,林飞这才不好意思地匝了匝嘴。有些不舍地放下了碗。
“饱了?”
林飞点了点头:“谢谢!”
吃饱肚子好说话。三言两语,暗中使用“心诱”的赵天,没费多大力气,就已经把事情的大概经过摸了个清楚。
都说大学是恋爱地天堂。这句话用在林飞身上,刚好相反。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跟郝虎这种街头痞子混在一起?
他只想喝酒。只要有酒喝,跟谁在一起都行。
就这样。稀里糊涂莫名其妙上了郝虎的贼船。也在烂醉一场之后,在赵天姐弟俩的出租房里,一觉睡到了天亮。
沉浸在爱情桃色梦幻中的男女,都是不折不扣的白痴。林飞也不例外。他当然不会采取光明正大求爱的方式。他觉得,那样做,太张扬,太显摆,太丢面子。
他所采用的方式,相当隐晦————悄悄写情书。而且,不具名。
据说,恋爱成功率最高的男女。通常都是使用这种方法暗自表白心迹。直到某天,在平淡的谈话中偶尔谈起。才会惊奇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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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人,显然不是酒场中的常客。几瓶啤酒下肚,已然醉得稀里糊涂。只是,看样子,他还没喝够。还在摇摇晃晃地,慢慢推开郝虎的胳膊。醉眼腥松地想要扑到桌前,拿起瓶子继续灌酒。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啊……”
口中慢慢念叨着,赵天俯下身子抓起醉客的肩膀。转身朝向旁边不知所措的郝虎瞪了瞪眼:“去,把这小子带到我那儿。告诉容姐,就说是让他好好睡一觉。等明天。酒醒以后再说。”
当然,除此而外,他还有着别的荣誉称号————“数学奥林匹克冠军”、“全国速算小能手”、“好苗子杯心算大赛冠军”等等。
这是一个天才。不折不扣地数学天才。
十二岁,就特招进入全国闻名的某大学数学系。不过两年时间,修完全部课程。十五岁,已经考上经济管理硕士生。无比耀眼地灿烂光环,旁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一时间。统统聚集在这个懵憧的少年身上。
长这么大,除了家里的亲戚,他还是头一次喜欢上那个叫做刘淑媛的女孩。
她很漂亮。是经济学院公认的校花。
她也很高傲。哪怕身后排起长队的追求者,为了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也绝对不会皱一下眉,说一句话。
“冰山美人”,就是她的外号。
可以想象,林飞喜欢上这种女孩。以他的性格,会落得个什么样的结果。
林飞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原来,喝酒竟然是如此痛快的一件事情。
此前地他,不仅滴酒不沾。而且,就连稍微带有那么一点点酒精的饮料,也绝对不碰。因为,严厉的老爸,还有慈祥的老妈说了:“喝酒的,不是好孩子。”
所以,长这么大,除了偶尔受伤在医院和酒精有过部分身体接触外。林飞对酒。完全免疫。
他是一个典型的好孩子。更是在学校里,为老师所喜爱得不得了的学习尖子。
他的人生信条很简单:爸妈老师不让做的事。坚决不做。唯有按照他们指定方向坚决走到底的路,才是唯一地正途。
谁也没有想到,本该四年念完,在人们心目中也应该提前毕业的林飞。区区一个经济类专业,却整整读了五年之久。
原因很简单。他恋爱了。而且,非常失败。
不,应该说。是惨败。
醒?醒了,又能怎么样?若是能够一觉睡到死……那该多好!
想归想,他还是伸手接过喷香扑鼻的粥碗。清亮的白米粥色,旁边桌子上拌有鲜红辣椒的咸萝卜干。都在刺激着他隆隆作响的胃袋。
喝酒,能醉。却填不饱肚子。
“醒了?”
小乞丐的问话很简单。当然,也少不了随手递过地一碗白粥。
闻言,林飞苦笑了揉了揉微红的双眼。
第三十三节爱情白痴 (第2/3页)
从某些能够看穿的举动,辅以初步“心诱”,将旁人脑袋里的念头推敲猜测出大半。倒也不难。
赵天能够感受到:这个外表普通,身材略显瘦弱的年轻人身上。正散发出一丝莫名的哀怨。
愁,这是典型的愁绪。
从小到大。林飞总共有过两个外号。
爹妈老师叫他:“乖娃娃”。
同学朋友叫他:“书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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