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国贼

《窃国贼》

黄巾起义前后时间表及大事记(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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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灵帝聚敛为私藏

中平二年(185),灵帝命臣下在西园造万金堂,将司农所藏国家财物金钱,移入堂中以为私贮。

灵帝为汉章帝玄孙,世袭解渎亭侯,其家素贫,为帝后务尽聚敛为私藏。光和二年(178),开西园卖官,又郡国进贡,皆先使官责贡使交纳“导行费”,所得钱皆据为私有,分存于宦官之手,每人数千万,修万金堂后,移入堂中贮存。不久,灵帝又于河间郡(今河北献县东南)贱买田地,寺起宇第,搜刮钱财唯恐不尽。

杨赐死

中平二年(185)九月,司空杨赐死。杨赐(?—185),字伯献,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东汉名臣杨震之孙。其家族为东汉著名的“弘农杨氏”。少博学多闻,年轻时隐居教学,不应州郡之召,屡辞三公之辟。后以司空高第,迁侍中、越骑校尉。灵帝即位,入宫为灵帝侍读,后迁少府、光禄勋。汉熹平二年(173),杨赐除授司空,初登三公之位。一生曾七次为九卿之官,五次任三公之职,为灵帝朝重臣。杨赐在朝,曾屡次激言进谏。汉光和元年(178),灵帝因天象之异使宦官曹节等问以祥异祸福,杨赐直言相陈,说:“方今内多嬖幸,外任小臣,上下并怨,喧哗盈路,是以灾异屡见,前后丁宁”。其冬,又切谏灵帝停修园囿,皆无结果,因此却遭宦官忌恨,但因其曾为帝师,故终未罹害,得以善终。

陈耽下狱死

文化纪事

支曜译佛经

灵帝末年,西域沙门支曜居洛阳译佛经,先后译成《成具光明经》等十一部,其中七部地灵帝中平二年(185)问世。

刘陶下狱自杀

中平二年(185),谏议大夫刘陶下狱自杀。刘陶,字子奇,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为人简朴,不修小节。少时游太学,屡次上疏言政事。后以孝廉起家,除顺阳长,甚有政绩。先后任侍御史、尚书令、侍中、京兆尹等官。任京兆尹时,应出修宫钱一千万,刘陶素清贫,又耻于以钱买官,乃称疾不听政。灵帝重其才,未加其罪,征拜谏议大夫。汉中平二年,刘陶见汉天下日乱,上疏言政事八条,认为天下之乱,皆由宦官。于是,大为宦官所忌恨。诬其与外贼交通,因此下狱。狱官拷问甚急。刘陶自知难免一死,在狱中自杀身亡。刘陶为当时大才,曾著书数十万言,并有《七曜论》、《反韩非》等文集及上疏、赋、奏等百余篇。其含冤而死,天下莫不痛之。

中平二年(185),前司徒陈耽下狱死。陈耽(?—185),东海郡(今山东郯城北)人。陈耽历任三公,为官清正,光和五年(182),灵帝使公卿察举刺史、守相等为民蠹害者。时太尉许馘、司空张济一味取悦宦官,又收取贿赂,宦官子弟贪污者皆不见问,却将在边远十郡为清正惠民者二十六人举为民蠹。众人诣阙诉冤。陈耽时为司徒,以此上疏陈说公卿结党营私,好人蒙冤坏人逍遥之事。灵帝见疏重责许馘、张济等,并将被举者二十六人皆任为议郎。陈耽因此得罪宦官。中平二年,与谏方大夫刘陶同遭宦官诬谄,俱死于狱中。

黄巾起义前后时间表及大事记(184-18 (第3/3页)

,皆要交纳助军修宫钱,除授大郡者要交纳钱二、三千万。新官上任前,皆须先去西园讲定钱数。届时交请,或有无法交齐而自杀者。故新官到任,必竞为搜刮百姓,聚敛财富以为补偿。百姓因此怨声四起。

农民起义蜂起

中平二年(185)二月,百姓不堪重压,一时俱起,西及益州(今四川、贵州和云南北部),南至交趾(今广东、广西一带)。中原地区有山、黄龙等义军数十股,大者有兵二、三万,小者六、七千,后青州黄巾军众逾百万,黑山军亦众至百万。义军攻打郡县,诛杀官吏,声势浩大,此起彼伏,形成燎原之势。

杂谭逸事

崔烈入钱为司徒

汉灵帝(168—189在位)时,开西邸卖官。欲为三公者,输钱于内,然后得除授。中平二年(185)春,崔烈通过乳母入钱五百万,得授司徒。崔烈,涿郡(今河北)人,素负盛名。入钱为司徒后,声名狼藉,为士人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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