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夹袄的读者年龄超大。怎么不降临百十个二十岁以下的呢,我们去收服湾湾,巡航岛岛,逮谁灭谁吊炸天。
好吧,夹袄吸引不来年轻读者。即使有极少个别的存在,嗯,他们的心理年龄特成熟,脑袋里的小人儿都长胡子了。
年纪大了,想象力不行,社会经验和心理体验倒是足的,嗯,夹袄也有优势,可以写现实文。但现实文拷撩又太多。好吧,反正也过了要跳高的年纪。年轻时也不怎么活跃的。就规规矩矩地写呗。
问题又来了。夹袄要合理性,逻辑性,念头通达,可能就没那么爽。不爽还叫都市文吗?不装叉不飞,你逗哥玩呢吧?
比如要打脸,反角要坏得透透的,让人恨得压根痒痒,出脸要及时,要奋不顾身,要没命地送脸上门。这样打翻之,再踏上一只脚,嗯,读者爽了。
但夹袄不爽了。坏人之所以能坏,是有资本的,也是成功人士吧,至少不是白痴。就算各种二代吧,也不见的天分就差了。事实上各种二代因为条件优越资源多,成为成功人士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夹袄需要一个合理的坏人,符合逻辑的坏人,至少是知道进退,懂得自我保护的坏人。是的,可以很坏,不可以白痴。
带有光环的猪脚要打人了,恰好就有一个白痴过来。白痴到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生存,白痴到早就被路人踹死了一百多回,体制中更是无法与任何人和平共处。这种角色,夹袄实在是写不出手。
万一成功 (第2/3页)
加起来,能有四百万字?也就是高手一年多点的量。嘿嘿,实在是不好意思。用了好多年做了人家一年的事,所以不出成绩也是应该。
所以,万一成功,至今一事无成。
这些朋友,陪夹袄一直走来,很有耐心,即使没有信心。虽然夹袄也招呼不动,不太稀得搭理夹袄。年龄基本上都是三十五往上数了吧。
既然如此,打起来就没那么响亮不俗,也就没那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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