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地的死士们,虽增加了弓箭数量,也具备赵地习练弓骑的传统,可此时,依旧敌不过能战胜狼族的飞羽军。“乌鸦”等人自然明白人数的优势,因此一路护着宋烨向南,边骑边射。不出一刻,便使追击的三支十人小队仅剩一半人数。最可怖的是,“乌鸦”、“天象”二人,一直在射杀刺客中的弓箭手。现在没了弓箭手的追击死士,反倒成了待宰的羔羊。
一直护着宋烨的“大棒”早就技痒了,他的弓骑术向来不佳,可抵御箭矢的能力却十分强悍,所以他常常充作盾牌,护在赵将军左右。此时见黑衣弓手都被纷纷射落马下,他便立时收起插满箭支的盾牌,返身向追击的敌人冲去。
“乌鸦”、“天象”二人,显然早已习惯“大棒”鲁莽的作战方式。因此他们只扣着弓弦,引而不发。这样不仅能节省许多箭支,而且时刻会给刺客以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他们必须分神,提防冷箭。
冲向十多名刺客的“大棒”,竟如虎入羊群,大杀四方。第一次夜袭,由于没有坐骑,他手中的长矛并没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可此时凭着战马的冲势,“大棒”就像股飓风般,在敌人中席卷冲突。剩余的追击刺客,根本无法招架他势大力沉的长矛。仅凭长矛带着呼啸的风声,就已令刺客们感到恐惧。实在躲闪不及,硬接这铁矛的,无一例外,一个趔趄就栽倒马下。
其实单凭以上三人的实力,官职早应在百夫长之上。只不过常因承担“亲兵”这一特殊的重任,才不被外人所熟识知晓。
“快回来!!”伍长“乌鸦”和“天象”几乎是在同时呼喊。这令正杀得兴起的“大棒”突然一愣。因为追击的赵地死士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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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伍长 (第1/3页)
“乌鸦”、“大棒”、“天象”三人,好像早已习惯了以寡敌众。伍长“乌鸦”,迅速的扫视众黑衣人。敌人大约有三十人,包围的距离约有二十步远。这次的黑衣刺客,不同于第一次的伏击,带弓箭的人数明显增加,占到了敌人半数。“看来,这次他们学聪明了。”“乌鸦”心中暗道。
几乎毫无预兆的,三人同时行动起来。“乌鸦”、“天象”冲先拉开弓弦的两名刺客射了过去。箭矢响处,敌人应声而倒。飞羽军的弓马箭术绝非浪得虚名,尤其是“乌鸦”、“天象”二人,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而“大棒”则右手持矛,左手持盾护在宋烨身前。正统的神州骑兵可没有持盾的习惯,一则因为臂力所限,只有双手才能将矛、戈等长兵器运用自如,二则不便御马,双手持不同兵器,重心不稳,很容易跌下马去。可这对易于常人的“大棒”来说,着实不是问题。默契的三人配合得天衣无缝,一齐向南方冲杀。这正是久经沙场的飞羽军从狼族那学来的战法。
北地各部族上百年的互相攻伐,令其战法也极速蜕变着。只有最实用、最精湛的技艺才配留存下来。而这其中的精华,就是北地狼族的骑射。当神州人还沉浸在缓慢的排兵布阵之时,狼族弓骑兵早已如旋风般席卷了北地。他们最锋利的獠牙就是手中的箭矢。费心得来的铜铁等物都化作了箭头,稀缺的树木都制成了箭杆。没有了箭矢,即便再勇武的狼族勇士,也敌不过神州士兵的利剑。但有箭矢和马匹,他们就能所向披靡。神州骑兵由于不善骑射,也不会运用盾牌,在狼族人眼中,不过是狩猎的移动靶子。而神州的持盾步兵和弓箭手,又怎能追上来去如风的北地狼骑兵。正因如此,赵广才将飞羽军变成了神州的“狼”,比北地更凶猛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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