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两银子已经用去四分之一,接下来还有将近二十天的时间,训练完之后又需要一笔银子给那些训练合格的人,钱是买命钱,自己答应了就必须得做到。想着自己没做过生意,再说也不是块做生意的料,那么银子哪来呢?烧杀抢夺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底线,自己肯定不会去碰。但是自己有的东西又不能卖,就算背包里的的物资够吃很久,但也不是长久之计啊,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是让人知道了,还不弄死你?一个不行十个,十个不行一百个……以此类推,总有一天会会玩完的。钱啊!北歌幽幽的叹了口气。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一阵困乏袭来,北歌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睡前他自言自语的嘀咕:“以后得找个足够粗的大腿抱着,然后再也不撒手,舒舒服服的过完一辈子。“
隔壁房间。
夏荷:“春兰姐,你说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好像对所有人都很好,还教我们学医。啧……”夏荷说完砸巴嘴,这个疑问一直困扰着她。
冬梅:“我也很好奇啊,你们看少爷他平时和和气气的,从不乱发脾气。但是发起火来又很可怕,前几天有人犯了错,我看见少爷的眼光又冷又凶,盯的那人浑身发抖,我自己不小心看到少爷的眼睛,也被那种……那种像被大猫盯着一样的目光吓的一身冷汗,心里怕的不行。最后那人不也是被罚得快要累死了吗?”其实冬梅的心里有个小秘密,她认为北歌是神仙。因为夏荷姐、秋菊姐的病,大夫们都说治不好了,少爷只给她们吃了几颗药丸就好了,不是神仙是什么?药丸肯定就是仙丹,能够起死回生!
秋菊动了动身子,侧着身子看着春兰说:“春兰姐,我不知道怎么说,我就是觉得少爷他很奇怪,他又不要我们伺候,跟其他大户家的公子少爷差别太大了。你们没发现吗?少爷他很多人事都是自己动手的啊!”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四个丫头睡在一起。古代以长为尊,春兰是四个丫头中年纪最大的,所以其余三个自觉的以她为首。
第二十一章 奸细 (第1/3页)
夜幕降临,夏天的夜晚是各种昆虫和蚊子的天堂。北歌这些日子以来饱受折磨,虽然有人把驱蚊的艾草找来燃烧,但是北歌有些崩溃的发现,那根本不是驱蚊,而是烟熏腊肉。
还没到休息时间,众人还在扎着堆有说有笑。北歌叮嘱李剑锋等人让他们分配好夜晚警戒的人员,自己则往内堂的房间走去。
四个丫头已经停下了抄写,在房里叽叽喳喳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一盏昏黄的油灯在窗前摇曳着。北歌犹豫了一下,推开自己房间的门,走了进去,哼着小曲,脱去衣衫,躺在床上,望着空洞黑暗的屋顶发呆。
春兰平躺着,睁着一双大眼睛,乌溜溜的在黑夜中闪烁。回想着自己第一次在菜市口遇见少爷,然后到少爷买下自己四个快死的丫头,以及后来又救了夏荷与秋菊。这些事情让春兰觉得北歌更像是一个世外高人的弟子,因为他的做派更符合世外高人弟子的身份,她的思绪有些微乱。
十四岁的丫头思想终究是单纯的,谁对她好,她就对谁好。春兰从北歌毫不犹豫买下她们四个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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