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万岁

《小蜜万岁》

第六十七章 喝多了容易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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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个人觉得这小子管酒吧确实是个好手,而且菲比他比任何人都熟,因此我直接拍板不管酒吧是谁的,你宋有明的地位永远不变,只要我不倒,你永远在这个酒吧里都有话语权!

听了这话宋有明眼泪鼻涕一把的就差给我下跪叫爹了,惹得阿志笑骂:“老子这还没出门了,这小子倒先重新认大哥了!”

最后,酒吧的事拍板,主要股东就是我跟胖子,胖子占百分之四十,我占百分之四十,阿志干股占百分之十五,剩下的百分之五我们给了小黑,毕竟以后小黑就是酒吧的负责人,而我跟胖子都属于甩手老板,酒吧全权交给小黑处理!

别小看这百分之五的股份,一年的分红算下来,赚个几百万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当然,前提是酒吧的生意一直火爆下去!

当晚,我他妈又睡在酒吧里了,第二天醒来是宋有明叫醒我的,我抽了支烟洗漱一番才猛然想起我他妈今天好像要赶飞机去新疆啊!

草!

当即看了看时间,这一看我尼玛心顿时就凉了半截,竟然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这表示飞机早就飞走了!

第六十七章 喝多了容易误事 (第3/3页)

段甚至生意程度都是首屈一指的,一千万拿下来完全是占了大便宜,可惜阿志被逼着出国,没办法,只能尽快脱手,更何况我跟胖子答应酒吧虽然被我们买了下来,但依然让他在里面参一支干股,这样算起来,狗日的阿志完全可以靠着股份赚回自己酒吧的钱。

我到了酒吧后,阿志和胖子已经喝得上脸了,我们花费了十分钟将酒吧的事敲定,合同的事有胖子带来的秘书解决,剩下的时间就是喝酒聊天吹牛逼,一般男人坐在一起喝酒,多数谈的都是以前那点破事,有时候说了几百遍依然都觉得说不够,这一次喝酒就当是为阿志践行了,可能需要好几年以后才能见到阿志,人生,又有多少个好几年呢?

值得一提的是阿志手底下的明哥这家伙,全名叫宋有明,在周边附近一带大家都知道他是跟阿志吃饭的,所以黑白多少都给他点面子,听闻阿志要出国后,宋有明这小子可郁闷了好久,因为自己老板一走,酒吧易主,他的日子恐怕就要一朝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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