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办理完女友的后事,他的精神崩溃了。
当时他祖父正开着一家古玩店,他父亲和他祖父去了南方收购古玩,母亲送刚考上大学的妹妹去学校报到,他成了没人管的“傻小子”,天天晚上在女友被意外打死的啤酒摊旁转悠直到摊主收摊。
一天晚上,一直观察了他好几天的龙叔叫住了他,领着他走进旁边的中型饭店,点了四热四凉八个菜,一瓶高度白酒。
“‘安先生’为什么不按规定通过银行汇款,非让周富贵亲手交给他现金?
“神秘的‘大富大贵’咖啡馆究竟是个什么秘密处所?
“周富贵真的是‘组织’在这个城市的老板?
那年夏天的一天晚上,他和女友逛街回来走到一个临街的啤酒摊,两拨黑道的混混们手持棍棒、钢丝锁等器具大打出手,他的女友被突然飞来的啤酒瓶击中头部,当场就死在他的怀里,顿时失去理智的他放下女友,顺手夺过一个混混手中的钢丝锁,眨眼间一换手就将钢丝锁紧紧的套住那个混混的脖子,要不是紧急赶来的大批的巡警,那个混混肯定会被他勒死。
正是他这个异常麻利的动作,引起了独自一人坐在一旁就着一碟花生米喝着白酒的人的注意。
这个人七十多岁的年龄,干瘦干瘦的的身体,下巴上留着一撮花白胡子。
“他和‘安先生’又是什么关系?
“还有那个一开始接待他的男服务生是什么人?
“他好像很面熟,他究竟是谁?”
一连串的问号在他脑子里绕来绕去,他始终理不清头绪。
他一根接一根的吸着烟,苦苦的思索着、希望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他就是当时国内专门为钱杀人的地下组织的大老板,人称龙叔。
他是为专门寻找新的职业杀手来到这个城市的。
做为当事人,在龙叔和啤酒摊老板的证明下,他当场就摆脱了参与群殴的干系。但是,他的女友永远的离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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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叔只喝酒不吃菜,他大口的吃菜,大杯的喝酒,吃饱喝足后,龙叔问他愿不愿意跟他学一身挣大钱的技能,已经有些精神失常的他二话没说就一口答应。于是,龙叔连夜带着他登上行驶了两个夜晚一个白天的火车,第三天早晨到了大西北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龙叔在这里有一座蒙古包,一个名叫黑子的十几岁男孩和一群肥壮的绵羊迎接了他们。
在此后的两年里,他在龙叔和黑子的“照应下”
第十章 (第2/3页)
他点燃一支烟默默的吸着,按照每次干完活之后的习惯,他开始回想干这次活的前后各个细节。他不想留下任何丝毫的痕迹。
突然,他预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头。
思前想后,他终于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大富大贵”咖啡馆的周富贵。
他之所以干上职业杀手这个行当,有着极其的偶然。
由于他先天的两只眼睛一大一小,年轻时人长的又黑又瘦,是他家当时所在的家属院里有名的丑小子。
在他二十五岁那年,有个也是两只眼睛一大一小的姑娘与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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