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骨都侯迟疑的目光,如刀子般锐利,扫视着女儿纳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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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为你弟弟准备好弓箭,还有我将来的孙子,他要是不会射箭,不会打仗,就不能算是匈奴人!”
他忽然意识到张骞已做了他的乘龙快婿,才反应过来,也不免为自己的失语而尴尬。
他打着哈哈就转移了话题,表示了对汉朝人的兴趣,问道:“长安里的孩子都是从读书开始明白世事的吧?”
所以女儿的意思是说,我们能不能将羊群赶到更远的地方去呢?”
“那你们想赶到哪里去呢?”
“我们想越过安侯河,到涿邪山北的匈奴河畔去,那儿的环境也是不错的。”
张骞摇了摇头:“不仅是读书,长安的贤士们个个都是剑术高手,只会读书,不会舞剑,同样会被人瞧不起的。”
“哦?”左骨都侯捋了捋灰白色的胡须道,“贤婿言之有理,我的孙子也要会读书懂智谋才对!”
“左骨都侯大人说得对。”
张骞说着就为左骨都侯斟满马奶酒,然后双手递了过去。
就在左骨都侯接过银碗的时候,他好像明白了,他们此次登门拜访,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那里距单于庭可是很远呀!”
“那又有什么呢?”
纳玛抚弄着胸前的头发开口说:“咱们匈奴人从来不都是逐水草而居的么,还会怕离群?”
第三百二十三章 争端创造了机会! (第2/3页)
“阿爸的小儿子呢?”
纳玛答道:“他到草原上骑羊去了,有人陪着。”
左骨都侯点了点头,连声笑道:“好!好!匈奴人都是从骑羊开始,直到跃上马背,这样才算完成一个男人的成长过程。
“纳玛!张骞!你们俩今天来找我,不单是为了喝酒吧?”
张骞不说话,望了望身边的纳玛。于是,她的身体往张骞身边靠了靠,很亲昵,很温顺地同阿爸说话了。
“冬天到了,我家的羊现在已经有了上千只,马群也扩大到了几百匹,现在余吾河畔聚集了太多的穹庐,大家挤在一起,消耗太快,用不了多久,这山就会变得光秃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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