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昨天傍晚回到家的。”
“你喝茶,我看稿子。”
总编看了十多分钟的稿子,抬头望着李建华,说道:“建华,你这篇写的很好,可以在华夏青年上连载,稿费嘛,就按每千字二十二元计算。”
“你别觉得不好意思,这是杂志社主要领导商量后做出的决定。过去一年时间,以刊载文章数量计算,你绝对是最多的,远远超过第二名,我估计第二至第十的作家都加起来,也比不上你。还有,未来半年时间,杂志社还会刊载你写的文章,每个月给你那么一点薪水,真不算什么。”
“那……”李建华沉吟片刻,笑道,“我就收下了,谢谢总编。”
“这你不需要谢我。”总编笑道,“去香港之前,你可和我说了,到了香港,也会好好写文章的……一共写了多少字呢?”
“你坐吧。”总编接过稿子放在办公桌上,站了起来,“我给你这个大才子倒杯茶。”
“我自己来吧。”刚坐下的李建华又站了起来。
“别,还是我给你倒吧。”总编坚持道。
“四五十万字。”李建华没有说实话,往低了说,他怕说出实数会吓着对方。
“你还真勤快。明朝那些事儿快写完了吧?”
“没有。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写新书了,一本名为诛仙的仙侠。”
“仙侠?”总编好奇道,“类似蜀山剑侠传的。”
“是啊,总编也看还珠楼主的书。”
总编喜欢喝茉莉花茶,他的办公室里只有这种茶,李建华不常喝茉莉花茶,但喝的惯。
总编泡了茶递给李建华,李建华微笑着伸出双手接过茶杯。
总编重新坐下后,拿起诛仙的稿子,没有急着看,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到京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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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呵呵,总编,稿费标准会不会太高?”
“你还嫌稿费多啊?”总编白了李建华一眼,“稿费标准的事情,我还是能做主的。”
“
第三十四章 会做人 (第2/3页)
,除了您,我给很多同事都准备了礼物,您不收也不合适啊。”
“让你破费了,谢谢你了。”总编笑呵呵道,“对了,你之前还有不少稿费没有取走,等会儿,你去财务部拿稿费,还有薪水。”
“薪水,我就不拿了。之前,我很少在杂志社上班,每个月都拿薪水,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我真的没脸再拿薪水。”
“看啊,以前偷偷地看。”总编笑道,“这本的稿子拿过来了吗?”
“拿过来了。”
李建华从背包里拿出了两份稿子,一份是诛仙的,另外一份是明朝那些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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