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妓女生涯(血泪的控诉)

《我的妓女生涯(血泪的控诉)》

跋:"中国望乡"系列创作回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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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引发了出版界对《青楼恨》续集、影视界对影视改编权的一场争夺大战,先后有十五家出版社、十八家影视单位来到辛集。

举两个小例可见一斑:

A出版社数次求稿,在领导授意下,我多次领他们去找康素珍。他们对康惠赠有嘉,康终于与他们签订了两本书的出版协议。B出版社又中途杀来,许以除优厚报酬外,另赠康2万元”安家费”,市领导认为这样可以解决康素珍的后顾之忧,携我一起去做康的工作。康欣然允诺,但要我去出版社索回已交的稿子。我忍辱受命索稿,结果遭出版社一顿数落,空手而回。C出版社又携5万巨款而来,要买断康的续集,康慨然应允,第二天我们共进早餐时,康却踪影不见。后得知她早已乘车去了A社,经一番哄抬,康素珍又水涨船高渔人得利……

最先要拍电视连续剧的是河北的D导演,他与制片厂长多次登门,声称省委书记批示:”河北的题材就要河北拍”,宣传部主持与他们签订了合作协议。接着,岭南E导演匆匆赶来,他对《今晚报》事件了如指掌,运用攻心战术向我施加压力,我不敢做主,只能重复一句话:”我一听市委的,二听老康的。”E导演神通广大,四处游说,终于拿走了电影拍摄合同。不久,峨嵋F导演又突兀赶来,在我家里吃住三天,见我窘迫难断,便只身去找康素珍。康见到故乡来客,激动之下,与他签署了音像制品意向。不料,我的合作者又突然变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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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中国望乡"系列创作回顾3 (第2/3页)

可能达到出版水平”。

出版权影视权之争:

传记《我的妓女生涯》和小说《青楼恨》面世之前,已被十几家新闻单位炒得炙手可热。一旦出版,更闹得沸沸扬扬。许多书店、书摊都贴满了巨幅广告,有的排队限买,有的随意提价,创下了当时文艺书刊发行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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