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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宁,”金日单无奈道,“你做什么呢?”
“你才做什么呢?”刘初抬起头来,没有注意到金日单喊她的改变。“我只欢喜活蹦乱跳的兔子,它要是变成一团死地了,我还喜欢它干什么?”
他怔了一怔,这才记起,刘陌曾经提过,他这个妹妹,最不喜欢杀戮的。
而他的无情,只有在说起他的娘亲和妹妹的时候,才会褪色。
刘陌说,他的娘亲,是天下最好的女子。
听的时候他失笑。他总是想,刘陌大约是很爱很爱他的娘亲的,以至于全天下的女子,在他眼中,都比不上他的娘亲。然而陈阿娇好与不好,都是汉帝的事,与他无关。
在她一路地成长道路上。有太多的人为她遮风挡雨,将她庇护。
而他,也想成为这样地一个人。
刘初便有些讷讷,“你在未央宫的那几年,我都没有见过你。”
在身毒集市上,刘陌买了一柄弯匕。
“这是我答应送给早早的。”他微笑道,笑意里带着淡淡的温情。“早早,是我的妹妹。”
他愣了半响,才将这个名字,和备受宠爱的悦宁公主想到一起。
很久以后,他听说,早早这个名字,是昔日陈娘娘为她取的,早,就是初的意思。而“人生若只如初见”,这样绮丽的词句,连他这样不懂诗的匈奴人,都听的出好来。
而他与她的初见,是在使团从身毒返回长安之日。
“公主是金枝玉叶,”他微笑道,“自然不会注意到微末宫人。”
枯黄的野地里,忽然窜出一只雪白的兔子,毛茸茸的窝在远处。漆黑地眼睛谨慎的望着二人,骨碌骨碌的转,很是灵动。刘初看的欢喜。喊了一声,“兔子。”兔子受惊。立马窜到更远。却是从未见过人的,继续戒慎观看。
“公主喜欢?”金日单微微一笑。返身去马上取弓箭,搭箭欲射。刘初吃了一惊,忙道,“你干什么?”扑了过去,她的力气虽然不大,到底摇晃了金日单的准头,那箭便射在兔子身前一箭开外之处,这回真将兔子吓到了,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匈奴人故早的习俗,剥下自己亲手射下的猎物的皮毛,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我来汉地之前,在匈奴所打的猎物皮毛,早就遗失了。所以这猎物,总要重打一回的。”
秋日的阳光下,刘初的脸便慢慢的变红了。他着迷的看,这可是陛下手掌心中最宠爱的明珠,他不过是个异族人,有几成机会能带走她?
因了这对兄妹,他愿意放下自己的匈奴身份,慢慢的,将自己当作一个汉人,尊大汉天子为他的
“可是,总是要射一回的。”他慢慢道,将弓箭重新系回马上。
匈奴人善狩猎,可不善于捉一只活蹦乱跳完好无损地兔子来讨好心上人的。兔子地生命太脆弱,让他屈尊射它,已经是很委屈了。若要抱只活地在手上,他怕自己手劲一大,直接捏死了都吃不准的。
“什么叫一定要射一回地?”刘初听不懂。
第六卷:歌尽浮生 一四四:三年愿筑梧桐茂 (第2/3页)
其中两个。
真正认识刘陌后,他便想,这个少年,日后定会是一个很好的大汉皇帝。
刘陌本质上是个很无情的人,他毫不怀疑,若有一天,自己阻碍了他的路,他不会有分毫顾念这一路上的同侪之情,杀了他。
初满了十四岁的少女,提着裙裾,欢喜的向着自己的哥哥奔来,那么美。记忆中曾见过的女子,都不及她的一半。只是太娇弱,听说,悦宁公主自幼体弱,这世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受了如此多的疼宠。苍天自然要取走一些,以示公平。
而他,渐渐的有些懂了。为什么,那么多不凡地人。对这个女孩子,都情不自禁的宠爱。
悦宁公主刘初,性敏慧而不燥进,多娇宠而不凌人。你若看重她,她必将以同样的看重来回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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