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快,李卓就推翻了自己刚才的推测,眼神中更是多了几分凝重:“咦,不对,这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不甘之意,眼神狠戾了无生气,透露着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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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在我大隋土地上,岂能容得这些异族宵小横行?今日,某就为洛阳百姓出一口心中恶气。”
程咬金好似出栏猛虎,身高腿长,拳脚翻飞,在人群中横冲直撞,无一合之敌,所向披靡,好不威风。听得别人没口子的夸赞,更是打了鸡血似的,脸上带有几分享受这万众瞩目,还有几分的不好意思,口中更是连连谦逊,手上越发卖力不说。
“哈哈,这个黑大汉,咱们夸他家小郎君手段高明,他在这里谦逊什么?”
这时候,程咬金已然冲到前面去了,但是身后留下的几个胡人,却都还是站立不倒。其中一个,更是用西域口音明显的洛下音问道。
这人身材中等,看着却是有些偏瘦,在这一群胡人中间也不觉得显眼。不过,这人身上带着好几件银饰,匾发也比较讲究。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人眼神带着一种莫名戾气,散发着浓浓的不甘之意。就像是充满危险性的狼,似乎随时,都能够扑上来咬人一口。
“难道,这就是这群胡人的首领?”
有洛阳城的老汉,善意的哈哈大笑着说道。
“也许,他还真当咱们是夸他呢。不过这老实的性子,倒是挺招人喜欢的。而且,还这么能打——虽然,比他家小郎君还是差远了……”
另有人也是心情舒畅,语带调侃的说道。
“他家小郎君……难道,还以为俺老程,是李高远这小子的保镖不成?”
听得这声音,原本意气风发的程咬金,意气风发的神情顿时呆在脸上,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心中是一万个不服,看着自己所向无敌的拳头,恨不得直接砸到笑得最厉害的那几个人脸上,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李卓闻言,眼中闪过警惕的神色。
自己刚才的反击,原本应该能够吓阻一些胡人。这人既然这样说,那必然是来者不善。
西域胡人流落中原,不管是被俘虏来的,还是趁势来打秋风的,都只能算是异乡人。所谓人离乡贱,这些人要立足必然抱团,就跟中国人在美国的堂口一样,总是有组织有领袖的。
第二十七章 杀人啦 (第1/3页)
“好样的,给这些蛮夷一点颜色瞧瞧。”
“小郎君,好样的。”
各种义愤填膺的加油助威的声音,此起彼落,很是惊艳于李卓干净利落的手段,大涨志气。
“不行,俺老程好歹是二十郎当岁的少年英杰,怎么可能被认成是李高远这小子的保镖仆从呢,难道,是我打架太兴奋太先出场了?”
程咬金心中愤懑难平,一脸纠结的想道。他可是记得,昨晚李卓好像说过类似的话,不管是正派还是反面,最厉害的大boss都是最后出场的。就像演戏一样,最下上场的都是热络气氛的无名之辈……
“你,难道不怕我杀了你么,你要知道,我们在这洛阳城被优待,是你们大业皇帝亲口许诺的。我就是杀了你,大隋官府也会帮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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