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他们四个这般行头,我相形见拙的夹在其间,确实很是寒酸……不过还好,我一向随性惯了,又天生不拘一格,所以也就根本没当回事的在心里患得患失的计较起来。
因为童子乔森的眼睛是那种很明亮,很单纯,很稚气……一句话,无邪得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谁不会喜欢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喔?!
不只是眼睛让人欣赏,虽说某种程度上眼睛代表了人心的窗口,但人心的的窗口绝不仅限于眼睛。
但我理解得对不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童子乔森除了眼睛让我欣赏外,他与身俱有的人的性格也很开朗,也很阳光,而且心直口快,内心坦荡得就像一汪清澈见底的潭水。
或许不会有人赞同我的说辞,我自然也不会指望能得到谁的理解。
老棍箫歌刚才不是说我一向我行我素吗?
别说——老棍箫歌这个圆滑奸诈又很难让人捉摸看透的家伙,倒真是长了双火眼金晴,某种程度上我和他也算是惺惺相惜同时又彼此排斥的知已吧。
没错,童子乔森说起话来,难免有时也刀子嘴豆腐心的尖酸刻薄,但他即便是同异性开起玩笑来也从不拐弯抹角……真的,他心里想什么便脱口而出,一点儿也不藏着掖着,如同竹筒倒豆子似的,管你接不接受得了,他就这样口无遮拦地一下子说了出来。至于他这人是不是很好笑很有趣很不可思议?我只能说也许吧,我当然也不是什么都很清楚明了。
童子乔森本来人就年轻,皮肤天生又白又嫩,人长得又十分帅极了,再加上那天晚上又换了套韩版休闲的紧身西服,使他看上去愈发阳光,愈发的帅气逼人了。我要不是个带把的,说不准我当时会一下变成个花痴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他……所幸还好,不可否认,我是个如假包换带把的!
我们五虎兄弟全都是如假包换带把的。
好了,接下来该说说焖骚男杨伟和黄毛王成了……说实话,我对他们俩个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因为在他俩身上,我从来没看出他俩有任何让我欣赏的闪光点。
是我狂言不逊吗?
如果非让我在焖骚男杨伟和黄毛王成身上找出一二个可以息事宁人的优点的话,就且当是为了息事宁人吧,我只好硬着头皮不得不如此勉为其难了。
焖骚男杨伟和黄毛王成,其实俩人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共享了同一个优点,那就是俩人从骨子里都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好色之徒,因为俩人都比一般的好色之徒情钟于拈花惹草,且以遍处留情为荣。
他俩在那天晚上,同样也都换上了他们自认为十分合身和时尚的亮装,所以同样比平时更要酷派有余,百花争芳斗艳般帅气得光彩夺人,且神气活现犹如两只发情的羽毛鲜亮的公鸡。
第3章 完成集结 (第3/3页)
,坦而言之,实话实说,我更偏向于欣赏后者。
为什么?
那来什么为什么,也没有什么为什么。
那倒不是。
我还真不是个抓狂的人。
我只不过是喜欢如是坦诚的实话实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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