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商人的天性,康维桢这是想趁火打劫。
罗锦棠手扶着梨木大案,竭力的稳着自己:“世人皆言康先生独具慧眼,看粮粮涨,叹豆豆跌,一支大驮队横行塞北,厉害不过。可我还是觉得您差了一点。”
“哪一点?”康维桢道。
锦棠调这酒的味道,是按着赤水河畔茅台镇的千年名酒,匠风酒而调的,而她的优势是,比匠风酒口感更要醇和,绵柔,前味不辣,后味优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康维桢噬匠风酒如命,本来是迄立不倒的清水巡抚,就是因为贪酒,收了人送的几坛茅台镇的陈年匠风酒,才丢了官,回的竹山书院。
这样的人,除非舌头坏了,不然不可能说她的酒难吃。
她这样说,其实是经过格外细的计算的。
五千两银子还印子钱,剩下的五千两扩大酒窖,再兼持两年,凭着老基酒,她就可以大批量的进行酿产如今她勾调出来的这种酒。
康维桢手都拉开缺陷屉,大概是打算取银票了,随即停了停,道:“罗娘子,投一万两银子,利润我占七成,你占三成,这生意才有得做。”
康维桢坐在书案后,白净的手指轻摁上薄唇,道:“是真苦,又苦又涩,不信罗娘子自己尝一口。”
锦棠心说不应该啊,这是我昨夜偷偷调了一夜的酒,自己尝过都是直咂舌头,又怎会难吃?
她掂过来,直接抱着坛子尝了一口,味道醇和饱满,香气满口,一丁点的苦味都没有,香的简直,立刻就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来。
康维桢看锦棠吃了一口,随即就站了起来,风度儒雅的中年男子,白麻棉袍,笑的格外温和,语带着些戏询:“听说罗家酒肆的东家娘子卖酒不吃酒。康某想,不吃酒,又怎能酿得出好酒来?
直到看罗小娘子吃过一口酒,我才信这酒是你自己酿的。你这酒味道确实很好,只要能保持这个味道,慢说秦州,卖遍宇内都不是问题,说吧,要我投多少银子。”
再将两只手搭到桌子上,康维桢笑的别有几分深意:“别以为康某不知,你娘欠着孙福海五千两银子的印子钱,你来求我,实则是因为无路可走,想要从康某这儿借些银子去填孙福海的窟窿。
罗娘子,这种时候,连你这酒肆将来的归属是谁都不知道,康某当然要七成的利润,才肯给你钱。”
锦棠一沾酒,整个人就软了,但这不代表她脑子昏了,她脑子清楚着了,真要把七成利润都给了康维桢,那她们一家子一年辛辛苦苦,就比康维桢的长工还不如了。
面前的小娘人高瘦,挺拨,一袭白面棉直裰衬着她整个人有种英姿勃发的妩媚。
红唇轻掀,双眸涩滞,声音里含着些胶涩:“我是您的财神爷,是跟您谈合作,给您送银子来的,因为我能肯定我罗家的酒会卖遍整个宇内,如今算不得什么,十年后,二十年三十年后,随着我罗家的酒越卖越广,您积攒的财富会越来越多,每年拿的分红也会越来越可观,而您付出的,就只有一万两银子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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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舌蕾敏感,对于酒的口感有一个格外严格的分辩,而锦棠恰恰又继承了这一点,再者,她上辈子去过京城,遍尝百家之酒,照着上辈子的记忆调出来的,恰是味道最丰厚,也最有质感的酒。
康维桢于是尝了一口,两道修眉挑起,抿了抿唇:“难吃。”
罗锦棠可不相信,立刻反驳道:“那是您今日舌头不对,我这酒不可能难吃。”
这就是他肯投钱的意思了。
锦棠只要沾点酒,颊上就会泛起红来,她没想到竟然这样容易的就能从康维桢这儿弄到钱。
一欢喜,强撑的那股气势就没了,轻搓着两只绵滑滑的细手,她道:“那可真是太感谢康先生了。我要的并不多,一万两银子就得,您也不必参于经营,更不需要再投入什么,只需每年等着分成即刻。我罗家酒肆赚来的利润,每年都分您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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