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些纯推理,犯罪小说里的推理是拆成小块,遍布全文的,而非集中突击推理,破案者一定要犹如一部针孔摄像头一样,隐秘的记录下来被观察者的每一个细微动作,包括A今天挖了3次鼻屎,第一次用小手指,第二次用食指,第三次用大拇指结果挖出了鼻血这种小事,让每个人犹豫拍电影试镜一样在自己眼前忸怩作态一番,一副毫无头绪状,最后必然煞有介事的把所有演职人员叫到一起,围成一圈,然后一指其中一人,大吼一声,真凶就是你!继而蹦豆子一样噼里啪啦说自己如何从一开始就发现端倪,继而一路装傻充愣,装疯卖傻,直到最后一刻,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得差不多了才跳出来公布结果,并且推理精准到凶手杀人前是不是鼻子很痒,想没想过要喝杯咖啡这种内心世界的东西都猜得一清二楚。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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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理小说的一点随想 (第2/3页)
或许是小莫的个人偏见,如果一篇推理小说,架设在一个并非完全架空的世界里,而是以现实、现代生活为基础的话,那么,为了整个逻辑的完整和连贯,俗套将不可避免。
话说,如果小莫的威武男主程峰同学,摇身一变成了C市第二中学初三学生,继而连破司马平和蒋忠红两大案件,我想,感到惊喜的人一定没有想给小莫拍砖的多。既然要忠于社会生活,那么诸如学生、其他职业中的逻辑天才、英明神武的私家侦探这种种形象,将对文中的悬案无权置喙。在我国,私家侦探是不合法的,如果一个私家侦探抢在程SIR之前找到证据,结果可能有两个,第一,他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灭口,第二,他会和犯罪分子一起进监狱,因为他打击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那么,难题出现了,如果想要尊重客观事实,那么私家侦探的推理结果将效力为零,做了无用功;若想将打击罪恶进行到底,那只能无视法律规定。两难之下,小莫觉得宁愿主角定位的俗套,也不想为了一个玄之又玄的侦探,构架出一个虚无的金手指王国。
再说到推理的比例问题。犯罪小说,或者说刑侦文,被包含在推理大范畴之下,证明其存在一定的推理比例在其中。其实不仅仅是小说里,现实生活中的刑侦也同样将推理应用的十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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