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势之上被占了上风,钟大俊冷冷一笑,率先开始了发难“秦毅,听闻你乃是寒门子弟,被一个乡绅家族压制了六载,故而才有了那血诗一首便绝艳,天赐先天成童生的说法。想必,你心中的傲气与才气最是旺盛,可还能以再做一首绝艳级别的愤懑之诗?也算为你寒门之地正名了。若是你能够做到,我钟大俊直接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哈哈哈.......”
闻言,大笑三声,秦毅看白痴一般望着钟大俊,嗤笑道“钟大俊,你以为绝艳诗是什么,满街的萝卜白菜么?整个大乾一年出现的绝艳诗也是屈指可数,而且大都是一些儒门前辈所做。亏你还是秀才,难道不知道文章本天成,妙手而得知,作诗,最讲究身临其境,有感而发,否则如何情深意切,契合圣道?”
眼见秦毅答应了下来,钟大俊心中一喜,大步来到了书桌前,兑水,磨墨,选笔,挥毫,诗词早已刻印在心中,此刻竟然一气呵成,将它完完整整的书写了出来,字迹雄浑大气,钢筋铁骨。
乡思
人言落日是天涯,
“你.......”脸上一红,钟大俊怒而不言。
“文章本天成,妙手而得知,妙啊!这一句真是妙语!”
品味着秦毅的话语,众人无不点头,尤其是他那一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更是得到了绝对的认可。镇国诗何等的珍贵罕见,在场的众人尽皆知晓,钟大俊刚刚的要求,确实是太过苛刻刁钻了,漫说秦毅了,便是一尊大儒在此,也不能保证可以完成。
言语之上占据了先机,秦毅微微一笑,继续乘胜追击道“钟大俊,你一连五日要与我约战诗才,今日我秦毅来了,莫要推诿,说吧,写什么?”
彻底被秦毅占据了先机,钟大俊顿时有了一种气馁的感觉,不过他自然不会轻易认输,咬牙道“秦毅,我要与你比一比思乡诗,可敢迎战?”
望极天涯不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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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第2/3页)
.....
整了整衣冠,秦毅笑道“前几日我重病在家,不能迎战,今日重病痊愈,特来问教,一百金的彩头,正合我意!”
秦毅这般不卑不亢的回答,干净利落,倒是令观看的众人暗暗点头,别的不说,这种风采,不愧是先天童生,国案首。而且他对于自己避战的原因,也做出了解释,不管别人信不信,至少道理上站稳了脚跟。
面容平静,秦毅淡然道“有何不敢?”
既然对方提出了写思乡诗,定然是有了充分的准备,秦毅却直接应允了下来,这不是骄傲,而是自信!六年了,不知在那神秘星空读了多少书籍,秦毅整个人的精气神,已然孕养出了儒门的浩然之气,而达到这个境界的,在儒门,唯有大儒才可以!
并不清楚自己的文采,可秦毅却也绝对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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