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说去,归根结底,还是要先弄清楚香烛之局究竟是谁人所设,不过对此我已有方法在胸,不急于这一时,还是先解决眼前的事情。
“带瑞珠。”我知道传瑞珠来问话,问了也是白问,但为了程序完整,还是吩咐了一声。
果不其然,瑞珠言之凿凿:“奴婢只是约碧纹同去承香宫而已,回来的路上并未与她同行,至于发生了甚么,奴婢并不知道。”
她当时的行为,的确挑不出错来,我只得让她下去了。
碧纹仍旧哭泣,仍旧一脸的惊慌和不知所措,我默默叹了口气,道:“蒋太医称,邵采女房中的香烛,乃是由你领取的,现有司灯司的香烛登记簿子为证,对此你有何解释?”
碧纹一愣,原本跪直的腿一软,竟朝后跌坐在地,她怔怔地道:“果然是有冤枉事栽到了奴婢头上,早上菊香骂奴婢毒害邵采女,奴婢本还不信呢……”
我轻轻摇头,道:“‘冤枉’二字,不是随便能讲的,你既认为自己冤枉,便得拿出真凭实据来,就好像蒋太医指证于你,也是有香烛登记簿子为证的。”
碧纹的眼泪,又滴了下来,顺着面颊,流到了嘴里去,她也不抬袖擦拭,只哀戚地哭着:“既是有人陷害奴婢,奴婢又怎会有证据拿出来,少不得任人宰割一回
第五十三章 判案 (第2/3页)
子将碧纹打晕,然后抓起她的右手,在司灯司的香烛登记簿子上,按下了手印——那些簿子我见过,都是线装本,要想把按有罗子手印的那页拆下来,换上碧纹的,再简单不过。最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溪水,把碧纹沾了印泥的手指洗干净,清理好现场。
我之所以不能肯定紫竹林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为李司灯,是因为司灯司一共有两名司灯,除了李司灯之外,另有一名汪司灯。而香烛登记簿子,那名汪司灯一样可以拿到手。
现在有两种可能,一,香烛之局是太妃所设,那么紫竹林中定是李司灯无疑;二,香烛之局并非太妃所设,那么紫竹林中一多半是那位汪司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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