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秘事件簿

《诡秘事件簿》

第三百四十章:恐吓(荒野雷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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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们绞尽脑汁也要试图多想出一个犯人来。

到了那种可能靠立功定生死的局面下,更是张三偷了某人一只鸡、李四偷过地里的葱、王二麻子抢过小朋友棒棒糖这类的事情都会说出来了。

嗯,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正常人是不可能在警方让你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时候说这种事的。如果你真这么说,估计问话的警察就会一脸懵逼,进而认定你这家伙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情报,再问下去也没用了。

为了避免知"qing ren"士泄露自己的情况,这些黑恶势力的上层人物都会恐吓知道他们情报的人,告诉他们不许跟警方提起半个字,否则要了你全家的小命。

为了让自己的话听起来真实可信、有威慑能力,他们还会给你看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等情报来证明自己有两把刷子、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绝对不是跟你开玩笑过家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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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岂不是血亏?

总之,很多人那种状态下多小的情况都要供认,别说那些警方没掌握关键证据的大案了。

那么既然之前没把某人供出去,也就是三种情况了。

第一:此人的罪行太轻了,供出去也没意义。

比如那家伙只是喜欢揍人这种级别的供述——他觉得说出去也没意义,不会对自己的量刑有什么积极作用,索性不去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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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不容的fan ren lei行为,自然是要严肃处罚的。

那么在这种立功表现可能救你一命或者让你少蹲很多年牢的情况下,如果你是罪犯,你会不会尽可能的指认出一切你认识的嫌疑人呢?

肯定会的,该招的肯定第一时间就招了。

第二:此人你得罪不起。你不敢供认他。

这一般是你有家人朋友在他们掌控之下,担心招供后得罪了那人,伤害到他们。所以万万不敢提起,把情报就此烂在肚子里。

那么这个人就很有头有脸了,可能是当地一霸,属于公安每年都要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的黑恶势力。这种角色一直是警方的重点打击对象,每次扫黑除恶都要抓起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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