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组侦破录

《重案组侦破录》

133.人格分裂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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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入室杀人案,死者被凶手活活捅了四刀,其中一刀划破了死者的腹部。

赵豪从主卧室出来,摇着头说道:“不是入室抢劫,我在死者卧室发现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还有手机等电子设备,而且死者包里的800元现金也没被拿走。这应该是一起仇杀案。”

周嘉欣的初步尸检还未完成,她将死者穿着的睡衣脱掉,打算看看尸表。

赵豪更倾向于前者,因为死者被害时间在凌晨,如果有人在这个时间点敲门,本身就很可疑,死者肯定会透过猫眼去看敲门的人是谁。

如果是陌生人,她肯定不会开门。如果是熟人敲门,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她家门前,也很可疑。

所以翻窗进入显得更合理。

死者身上穿着的这套是白色睡衣套装,里边没穿内衣。赵豪趴在地上嗅了嗅尸体,又嗅了嗅死者的头发。

“玫瑰花的味道。”

“哦,对了,我刚才忘记说了。我刚才去浴室发现,浴缸里的洗澡水还没放掉,上面铺着的一层就是玫瑰花瓣。”

赵豪捏着下巴开始思考:

死者没穿内衣,说明她当时已经洗完澡换好了睡衣。电影院通常下班会比较晚,加上下班回家的时间和洗澡的时间,至少也是凌晨12点30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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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欣提着解剖工具往尸体走去。

尸体头朝着客厅方向,脚对着浴室方向,一把水果刀插在她的腹部,她的一只手握着刀柄,似乎是想将刀子给拔出来。

周嘉欣掀开死者的白色睡衣。死者的腹部有三处捅痕,一处割痕,周嘉欣推断致命伤是在死者腹部那条长度约5c的刀痕,轻轻压住伤口,还有暗红色血迹流出,里面的内脏清晰可见。

既然这个屋子不是合租屋,而且只有死者一个人居住,那么想要实现入室杀人,只有两种方法。

其一是敲门,死者打开门让凶手进入。

其二是翻窗,这里是二楼,想要从外面翻进来,也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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