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每年得在郡县服役一月,服役年龄与正卒戍卒相同,如果不去服役,可交纳三百钱,作为县中雇人代役的费用,不过这种徭役制度在东汉已经作废。
当时各郡戍兵都统于太守,又由都尉率领,各县士卒,由县令、长、丞、尉带领,但只有防守郡县权利,如果无刺史的命令是没有出兵之权。
西汉时,每年八月各郡会举行都试(即大检阅),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等会聚在一起,训练和检阅军队。
征兵制其特点是,兵、劳役合一,既要服规定的兵役,又要服规定的劳役,官府只要付出少量的代价,就能获的大量的兵源,和劳役。
像日后曹操实行的屯田制,也只是照着汉代兵制改革而来。
东汉时期,由于战事频繁,光武帝刘秀为休养生息,加强中央集权,实行改革,罢各州郡国都尉,后又下诏罢地方兵,戍卒、正卒,就此作废,征兵制度渐渐没落。
当然也有各地士族豪强,隐匿人口,造成各郡县造册人口减少,征兵不足从而导致郡县兵力不足,所以一旦发生叛乱,便无法制止。
实行这种改革之后,节约了庞大的国家的经费开支,大大减轻人民的军赋负担,但是实行的结果,郡国无常设之兵,关隘无人驻守,而且国境地带也无当番守望的戍卒,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第三十六章 招募 (第2/3页)
卒分正卒,戍卒。
当时规定,成年男子一生要服兵役二年,第一年为正卒,第二年为戍卒,在地方郡县服役,服役完了以后,遇有战争仍可临时征发,自二十三岁起至五十六岁免。
在京师屯戍者称为卫士,在边疆屯戍者称为戍卒,也是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
由于郡国兵罢省过多,一旦遇到边郡和内地郡县发生动乱,往往措手不及,事到临头才增兵置将,派中央军前往征战。
为了弥补以上各种问题,则在各郡国重要地点,设置长期的屯兵,以代替番上的正卒,这种长期屯兵有黎阳营、度辽营、象林营、长安营、雍营、渔阳营、扶黎营及侯、坞等,这些营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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