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就是妾,来大明朝这么久了,这点唐庆还是清楚的,这下子他心里就窜出一股子火来,没见过这种不要脸的人,赶着上架去做别人的侍。是觉得自己的屁股比较香吗?
“不用了,我不纳侍”
唐庆说着话冷冰冰的,一点温度也没有,心里压着一股子火呢,也不知道这个不要脸的小哥儿是怎么赖上自己的呢?唐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他不太喜欢那粗麻衣,觉得磨的皮肤不太舒服,所以一直以来穿的都是细棉衣。但是他却忘记了,这个山村里能够穿上细棉衣的人少之有少。估计这小哥儿见他这一身衣着,想着他有钱吧!
又道了一句:“我家里清贫也养不起侍,我又天生懒,娶的夫郎在家天天干活才供的起我吃喝,你要是吃得了苦,自愿为侍我也不拦你”
果然林盛一听这话,心里有些犹豫了,没想到这样好看的一个人居然是个吃软饭的,想到如果自己给他当侍也没有出头之日,那他不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吗,这可不行!
“多谢公子相救了”林盛想了想还是算了,这种吃软饭的男人还是留给那个可怜的哥儿吧,他以后可是要做富家公子的侍或者是妻的,可不能白白糟蹋了。
林盛道完谢后从地上爬了起来,巍巍颤颤的找到了自己丢失的背篓,背起头也不回的走了。至于那头野猪,又不是他打到的,而且如果背下山,都知道自己是被这个吃软饭的人所救,自己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唐庆见人走了,松了一口气。活了两辈子了,第一次见到这种不要脸的人,要是他非要赖上自己的话,他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好看!
103 第 103 章 (第3/3页)
家去吧”唐庆相信这话已经说的很直白了,相信这个小哥儿能听出来吧,并知难而退。
那知林盛听了心中虽觉得唐庆已有妻子,却也并不打算就此离去。他内心一直渴望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过上那种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的生活,而今天能遇上唐庆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机会,错过这次机会下次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上了。心一横道:
“公子,我愿为侍”
看了看地上的野猪,有些头疼的摸了摸脑袋,这么大一个他解决不了呀,只得用白雪掩埋了地上的血迹,原路返回去叫上周青他们过来帮忙。
本来就是亲身的兄弟,一生下来就像是水火不融似的,一直怄气,总想在对方面前炫耀,几次三番下来大家都看不顺眼彼此,总想着压其他两个一头,这种幼稚行为直到结婚生子后愈演愈烈,就连小一辈的也受大人影响。最后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周老汉才主动要求分家。
说是为了挣家产也是不对的,周家算不上穷可也不富裕,过去过来就那几亩地,几两银,除了人其他也拿不出来什么了。周老汉见自己这三个儿子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整的家里鸡飞狗跳的,自己那个老太婆也瞎搅和,干脆分家算了。不然这三个儿子都快成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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