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为证

《十年为证》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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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还让她先别拆,回家後再看,而等她回到家拆开来时,才发现那是一只胡迪的公仔。

“记得。”他说,声音嘶哑,“我还让你买三眼怪的公仔给我。”

陶清瑜垂眸看着他握着她手腕的手,问道:“你为什麽送我那个?”

在这个年纪有太多的可能,太多的不确定,她曾经看过身边的朋友一个个有了交往的对象,长则一、两年,短的话甚至三天就分手,几乎没有一直走下去的。

因为对於那时的他们来说,获得爱情太过容易,容易到可以因为一个目光、一句话就坠入爱河,不去考虑任何因素,不必烦恼任何阻碍,只是单纯地喜欢上某个人了,便将他收入心中妥善珍藏。

能够轻易地和一个人在一起,轻易地与那个人分开,即便是豁出去大吵大闹,伤心得尽情痛哭也没关系,因为青春无敌,血液里有着年轻岁月给予的勇气。

……

陶清瑜又替李墨允量了次体温,见烧已经退了,顿时松了口气。

她进浴室拧了毛巾出来,回到床边仔细地替他擦掉额角的汗,一路擦到他唇边时,她手上一顿,随後又往下,轻轻擦拭他沾了汗的脖颈。

可是陶清瑜没有这种勇气。

她很害怕,害怕自己一旦跨越了那条线,如果最後获得的东西与自己想像的不一样该怎麽办?如果他们其实还是只适合当朋友呢?或者如果他们在一起之後,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磨灭了感情,最後选择分开的话呢?

她看过太多情人分手後说要当朋友的例子,可事实上,在一起时的那段情感与回忆不是能轻易消除的,於是便成了彼此友谊上的最大阻碍。

陶清瑜无法想像有一天,李墨允不再是她的朋友。

如果她没有了他这个朋友,谁来与她分享快乐,谁又能像他一样理解她内心所有,宽慰她的苦痛?

待做完一切,手正要离开时,一只手突然从被子里探出来,扣住了她的手腕。

只见床上的人不知何时睁开了眼,正微微侧头看着她。

她与他的目光撞了个正着,也没躲避,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忽然说:“十八岁那年你出国前,在机场买了个胡迪的公仔送给我,你记得吗?”

他沉默片刻,才低声说:“把我最喜欢的……留给你。”

这样每当你看到它时,就会想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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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2/3页)

喜欢上……她最好的朋友。

可是陶清瑜并没有表白,也从不曾在他面前流露半分迹象。

也许是因为她不相信这个年龄对於爱情的坚定,才十四岁,她真的懂得什麽是喜欢吗?如果她真的不顾一切地去喜欢,去追求,她没有把握可以守护好自己最珍惜的人。

所以她选择了沉默,将刚刚萌芽的情愫塞回去,埋到心里最深处的地方,除了她,再无人知晓。

连他也不知晓。

她克制地守好那条线,从来没想过逾越,却没想到,最後先试图跨越那道防线的人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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