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童年时期在家庭内部所遭受的身心创伤更容易让一个人有犯罪的倾向,通常这种孩子在成年之后会认为“以暴制暴”是解决事情的最佳方法。大多数人童年的创伤都会跟随其终身,而只有少部分人会在长大后选择和自己“和解”……
我不敢肯定如果丹尼斯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是否就不会成长为一个杀人的恶魔,毕竟有些(变)(态)是天生的……可是我相信丹尼斯如果有个幸福的童年,也许这一切将会变的不一样。
其实丹尼斯锁定受害者的方法也很简单,他经常会一个人开车出去兜风,有许多被害人都是搭车的时候遇害的。他将被害人在野外杀死之后,再将他们的尸体带回家里面肢解,留下他打算吃掉的“特殊部位”后,剩下的就全都埋在自家的后院里面。
其实一直以来丹尼斯都隐藏的很好,直到邻居家的一只比格犬在他家后院刨出一只人手叼回家之后,事情才被发现的……我现在都能想象的到那只小狗的主人看到那只人手时的崩溃表情。
丹尼斯被抓之后丝毫没有悔意,因为他知道在瑞士没有死刑,坐牢对于他来说也只不过是换个环境生活罢了。他被犯人捅伤也只不过是一个骗局,那是他在狱中的一个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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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5章 以暴制暴 (第2/3页)
一次将他带回到父亲刚刚死去时的那段“美好时光”里,从那个时候起丹尼斯就知道自己心中的魔鬼已经长大了。
在案发之前,丹尼斯给人的印象是个长像斯文,性格老实的白种男人,他的邻居和同事都从心里认为丹尼斯看上去像是个好人。
被他杀死的那些被害人都是从十几岁到几十岁不等的白人男性,这应该是他心中对父亲的恨导致了他在选择被害人的时候,将目标全都锁定在了男性的身上。他深信只有杀死了象征家庭地位的男性并且吃掉他们的“特殊部位”,自己才能在另一个层面上恢复男性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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