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是什么品种?”诸星炬有心去摸一下不可杀的脑袋,但后者显然很反感他这么做,用连续的狗叫加獠牙,成功吓退了对方。
“应该是比利牛斯山地犬的幼崽吧,是古罗马人带到西班牙的犬种。”李红旗随口编了一个名字应付了过去。
“哦,是这样的啊。”
就比如诸星炬。按照此人所知道的那点可怜的信息量,他根本就没有独立分析思考的能力。偏偏他这样不通过实践调查就开始“思考”而得来的谬论,又通常会认为是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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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这样。”
虽然李红旗面上绷得一本正经,但心中却早已偷偷乐翻了天。
他不得不感叹,原来指鹿为马,哦不,指熊为狗的这种事情,并不仅仅生在咸阳宫殿的集权政治之下,有时候对知识和信息的垄断,也可以做到同样的效果。
而且看情形,效果更佳。
毕竟被指鹿为马的人,他们心中是很清楚得明白面前被称为马的动物,其实是一头鹿。但被指熊为狗的人,他的心中却真的以为这头熊是狗。
第28章 指鹿为马与指熊为狗有区别么? (第2/3页)
的是真相,这头动物确实不是不可杀,让他微微有些失望。
“原来狗是这么胖的呀。”诸星炬终于相信站在他面前的是一条狗,而不是熊猫。
“不是所有的狗都这么胖,这是品种使然。”李红旗表面上非常理性客观,“很多狗天生就胖,比如斗牛犬,松狮之类。我以前虽然没养过狗,但末世前的时候养狗人还是挺多的,所以也就跟着知道一些狗的品种区别。”
同理,如果李红旗指着一条哈士奇,硬说这是熊猫,大概也能成功。
毕竟毛色黑白交错,猪鼻子,尖嘴,细腰,长尾巴,哈士奇都具备。并且哈士奇的外形酷似狼,呲牙咆哮的时候,也能找到那么几分嗜血和凶残的感觉。
指鹿为马的家伙太笨了,生硬,造作,很容易激起别人的逆反心理。而指熊为狗,就显得聪明多了。使用片面、孤立、极端、狡辩的理论,在一顿忽悠和伪善的许诺之后,被忽悠者通常比理论制造者显得更为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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