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逍遥

《奉天逍遥》

第八十四章:斯坦福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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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说你们两个是不是强行脑补的有点远了?怎么研究起牛仔裤的流行趋势了?这样子广大读者会有意见的。”烈火在一旁插嘴。

“咳咳,看这本《奉天逍遥》的都是爱学习的帅锅美女,他们的思想层次不是你能比拟的。好了,继续聊正题。当时有一个叫利兰·斯坦福的人也参与了这次移民大热潮,但是他主要不是去淘金的。他在当时修建了铁路,为各路淘金者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因此他不仅赚了满盆金,更是在后来当上了州长。而在后来斯坦福大学。。。。。”蒋飞说到这里,看到胖子的跃跃欲试样子,便停了下来示意他发言。

“所以后来他还热心公益事业,投资建了斯坦福大学是不是?”胖子自认为自己的分析很有建设性。

“这倒不是,商人毕竟是商人,这其实更多的和他们的儿子有关,当时已经年老的利兰斯坦福夫妇因为自己有个儿子在哈佛读过一年的书,但是随后在旅行中感染伤寒而死。夫妇便前往哈弗大学见了对方校长,希望为自己的孩子捐建一栋大楼,但是被哈佛大学的校长拒绝了,那校长认为这对穿得和乡巴佬一样的夫妻哪里有钱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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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带来了不小的财富收入。”

“这个我好像知道,那个牛仔裤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流行起来的?”胖子发问的同时还举手了,身旁的蒋飞不禁莞尔一笑。

“嗯,没错。当时淘金的工人们一直抱怨普通的裤子磨损得太厉害,也装不下淘来的黄金颗粒。于是,一位名叫李维斯的商人萌发了用滞销帆布制作一种不易磨损的工装裤的想法。而且最早的牛仔裤并不是现在最常见的蓝色,而是棕色的,而且裤腰也裁剪得很高,便于工人们把它穿在普通裤子的外面。为了加固,在裤兜和裤门处都使用了崭新的铜纽扣”蒋飞说完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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