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棒提在手中,韩忠胳膊迅速鼓胀,像是力量爆膨一般,比之前粗壮有几倍,狼牙棒在掌心像是一个小玩具,但刺眼的锋芒在狼牙棒的尖牙上闪现,凹缝里夹杂着的斑斑鲜血证明这是一件杀人利器!
“成全我?”陈留堂一愣,貌似刚刚跑的就是这小子吧,看自己剑即将断了,就认为自己不行了?
可明明自己更擅长拳法啊!
“既然这样,那我就助你一臂之力。”陈留堂露出一抹笑容,嘴唇的森森寒牙在人群中很不起眼,他将剑鞘绑在马上,然后将衣袖一束,做好牛魔大力拳的起手式。——他是儒生,穿着宽衣大袖的儒服,并不知道今天有这档子事。
韩忠将陈留堂的一切动作看在眼里,他刻意放缓了动作,杀人是有艺术的,待宰羔羊在面临屠刀时的拼死挣扎,在屠夫眼里也不过是稍微麻烦一点,最多...是选择在脖颈大动脉来一下,还是用剔骨尖刀在白嫩肚皮上慢慢刺进,割出一张完整的皮毛。
丢失武器的武将,战心已丧!
可这放缓的动作仅是在韩忠心里,在现实中一匹骏马片刻中便跨向敌将所在地,在马上的勇将即将用狼牙棒将一个丧了胆志的懦弱敌将砸成肉泥。
在临近数百步的混战中,有一个年轻公子信马由缰,临近的敌军刚刚靠近,就被身侧的几名青衣护卫用剑抹过脖颈,动作就好像一片苇叶落在湖心中,期间荡漾出细微波纹,静谧素雅,如此一般,赏心悦目。
第八十六章:在下平生最讨厌把我当傻子的人啊! (第2/3页)
为一直修炼拳法,没有剑术,再加上武道一直作为辅修手段,所以并没有花费时间蕴养武器。
韩忠见一击得手,心里忌惮放下大半,原来这小子也不过如此。——剑客一般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武将虽没有夸张到这个地步,但也不逞多让,武器一断,便意味着败局已定。
他带着不屑的目光,居高临下道:“爷爷刚才好意放你一马,没想到你竟然不知死活。那我便......”
袁绍抬起眼皮,轻呼了一口气,“黔首和名门子弟终究是不同的,他已经很出彩了。”
可话音一落,他眼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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