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地所生,有草木。此植物,遍水陆。有虫鱼,有鸟兽。此动物,能飞走……”刚刚开始桓温只是下意识的朗读。三字一组,六字一句,简单明了,却蕴意深远。最重要的,是这些字读起来琅琅上口,极有韵律。
原本有些发酒疯的郗超听着听着原本迷离的眼神,也变得清澈。习凿齿也渐渐口味着三字经的精妙。特别是一名身穿白色的轻罗衣,宽大的衣裳,飘逸、灵动。这女子抱着琵琶踏进亭中,只觉得她妖冶艳丽不可方物,虽不及李静姝的国色天香,但娇媚之态尤有过之。
红珠原本是习凿齿最宠爱的歌伎,然而此时无论是郗超还是桓温,皆没有把目光和心思,放在她身上。这让被宠坏了的红珠,异常受伤……
看一章千字文章甚至用不了三分钟,然而桓温却足足读了将近一刻钟。
终于读完三字经的最后一字,桓温由衷的赞叹道:“此书精妙,绝非等闲。此书既出,诸册失色!”
习凿齿道:“敬宗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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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名扬(上) (第2/3页)
至于脱光衣服围着岳父遗体大笑,集体嗑药,群欢这是魏晋士子风流的直接体现。这些侍婢躲避郗超,不是害怕,也不是不想傍大款。但是想到士子的秉性,却又忍不住后怕。如果独居一室,她们自然以一副任君采摘的模样,可是现在,她们却害怕郗超会把她们当场“正法”。
“我家都督既有学识,亦有文才,更有武略。”陈应没有理会郗超,乘虚而入道:“我家都督开设谪仙书院,并著三书,一曰《三字经》、二曰《百家姓》、三曰《千字文》。”
徐敬宣适时将高敬宗从后世剽窃的《三字经》《百家姓》以及《千字文》递给桓温。桓温伸手接过。书册薄薄一本,并不厚。封面上用清婉脱俗的行书书写“三字经”三字,高敬宗的书法,在这个时代书法大家倍出的时代,根本拿不出手。所以这书皆是郑诗诗抄录,装订成书。下面署名正是高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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