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了,如果把老大留下,老二成年后另立一户,那老大不幸早亡,家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在这个户律下,老大有儿子,就是这个儿子的,老大若绝嗣,如果有老三,那就是老三的。
若是整户绝嗣,优先从老二家里选一个孩子来过继,而不是由老二直接回家继承。如果老二分出去后迟迟未婚,按着这套户律,那么本社三位从事就会鼓励、规劝老二来个兄终弟及。
有组织的工人群体,向来是最优质的兵源。
役律深入人心后,再施行配套的‘兵律’,自能由耕转战。
最后的禄律是针对阴世鬼神的,鬼神的位格,其实就是爵位。
这种行为在山村偏远地方依旧流行,山民本就实在,不讲究那么多虚的。
只有吃饱喝足不缺女人的人才会嚷嚷礼仪教化,不去考虑当事人的实际需求。
战争年代下,如何让残破家庭重组,提升人口生育力是地方官的主要政务之一。
战争不远了,得从体制、律令上着手,早作准备,积极扩大人口储备。
役律就更简单了,直接罢免一切信众的钱粮税收,只征发丁壮服役。
在各天庭健存、完善的时代里,某人修持一级黑帝印,那在黑帝天庭里,自然就有他一席之地,一级爵位对应一级的宅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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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三律 (第2/3页)
稿的《户律》、《役律》、《禄律》这三律,三律先颁发施行于鬼神,再由社神向本社三名从事宣传,经过从事向阳世信众扩散。
户律内容简单,不过是依照秦汉户籍相关律例制定的分户法,又隐藏着部分继承法、婚姻法。
按照户律,一户只能有两个成丁,一个父亲最多只能保留一个成年的儿子在家同住,其他成年儿子必须分出去另立一户。
配合户律,每户每年出一丁服役三月……之前服役一个月,太过轻松,也做不出什么事情。
农闲时期服役三个月,做的自然是平整道路、兴修水利、整备村寨格局等等事情,并不是强迫、征召信众外出服兵役,也不是组织信众去打工,是让信众积极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
等信众熟悉、服从役律后,就能调派他们去更远一点的地方,进行更大规模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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