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方天画戟

《重生之方天画戟》

第二十二章 刺客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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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中,我的脑袋里开始出现一幅画面,仿佛是一场梦,但画面的每一个细节,都异常清晰。

画面里的颜色很昏暗,只有零星几点犹如烛光的火光,火光间偶尔能看见几张脸孔,出现的频率似乎透着某种规律。

画面里没有声音,硬要说的话倒是能听见脚步声。脚步有分上下,仿佛是横在半空中的声音随着脸孔的时隐时现,时而由远及近,时而由近向远;下面的脚步声可就轻多了,在烛光方圆十丈以外的地方就停顿下来然后蹲下潜伏,就算身在周遭,也很难听到声响。

因为兵代表着暴力,是每个诸侯赖以生存的基本。手中有兵,才有本钱去抢去掠夺所有眼前可见的一切:钱粮、地盘、女人。所谓的逐鹿天下,归根结底也不过只是一个抢字而已。等抢到没有别人可以跟你争时,你自然而然就成了天底下最独一无二的帝王至尊。

但……真的是这样吗?

这个理论,真的说得通吗?

不独只是我,这几天广陵的士绅都争相过来劳军,每个营里都收到了不少好酒,看来是已经接受了陈登归降于我的现实。今晚我出发前,不少营里的兄弟都已经开坛畅饮了起来。

“过几天,你帮我设个宴,回请这些士绅吧。谢谢他们识时务为俊杰。”来青楼前,我还特地交代了陈登。

“你当然不懂。”我高高举起手中的酒盏,渐渐感受不到脑后香腻的柔软。

当然说不通。毕竟说到底,兵不过只是一个实施掠夺的工具,是单纯的破坏者,生产不出钱粮地盘女人。是,曹操的军队的确是在四年前就开始在辖下的郡县里实施屯田制,但毕竟还是要时不时上场征战,不可常备。而在后方的大本营里专门种植粮食的民屯,才是真正能囤积粮草的大头。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与其说我们抢的是诸侯本身,倒不如说我们是在抢他们手里的生产者过来为我们生产,所谓朝廷、官僚、与军队,都不过是一个美其名曰“共同发展”,却不过只是有计划有秩序在向辖下百姓掠取保护费的组织罢了。

“听懂了么?”我大声嚷嚷。

“……”她摇摇头,还是那副怯懦的模样。

已是第三天。

看我越喝越多,越喝越醉,此时的馨兰早已停止了唱曲,乖巧过来献上了大腿,让我的脑袋好好靠在了上面。不得不说的是,这清香柔腻的人肉膝枕,靠起来就是比那些锦绣的衾枕舒服。

随着时间的车轮慢慢碾入深夏,这天气也越来越闷热,就算是到了深夜也不例外,冰镇了再久的冰酒也无法彻底消除额头细密的汗珠。看我还是那么热,馨兰拿过一柄羽扇,轻轻替我扇了起来。

酒意上涌,我的眼睛慢慢闭了起来,高高举起的手当然马上就倒下。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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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个人稍稍举起手,引领近千号的人马,趁着巡逻队走远的间隙缓缓向前匍匐前进。越是向前,构筑营寨防卫的栅栏与拒马就越是清晰。

靠近看,每个人除了穿着夜色里不易被发现的夜行衣、腰间系着便于刺杀的短刀、身后可以连发数箭的短弩之外,嘴里全都咬着一个细短的树枝。

人衔枚,马摘铃。即使没有骑着可以裹蹄的马,不折不扣,这也是一副标准的,准备劫寨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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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在这个人人都彼此争相杀伐的乱世里,什么东西最贵。

答案很简单:兵。

原因?

不是这段时间里,到这青楼来放松的第三天。

而是,来这青楼里寻这位馨兰姑娘听曲赏舞饮酒取乐的,连续第三个深夜。

听的曲赏的舞越多,灌下的酒就越多,越喝就越不知道自己在嚷些什么,越喝,越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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