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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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作者有话要说:emmmm,许久不上线的陆小凤世界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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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5 19:37:46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第176章 (第3/3页)

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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