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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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第210章 (第3/3页)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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